余丰慧:江湖味十足的卡拉OK收费还有多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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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9日02:05 长城在线 (来源:燕赵都市报) | |||||||||
为了卡拉OK收费,广州文化娱乐业协会和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备组发生了正面冲突。实际上,在谁是收费主体,谁来制定收费标准上,还存在另外一对竞争对手,就是文化部和国家版权局,这两个部门都各自拿出了收费依据,各自制定了收费标准,各自开始了收费试点。11月7日,由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负责的“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试点工作在长沙正式启动。不过,为了避免短兵相接,两个部门在推进试点的时候,划分了“势力范围”,井水不犯河水。(CCTV《经济半小时》11月28日)
卡拉OK版权收费问题,在吵闹了一阵子后,由于广州等地公开抵制,陷入僵局。《经济半小时》采访了各方当事人。除了出现一个收费项目两个国家职能部门同时收费的乱象外,有关收费部门接受采访的一番话,更让人们感受到了一个严肃的版权收费颇具江湖味。有关部门人员一会儿说已经与被收费者协商,一会儿又说“标准可以商量,交不起可以暂时不收,12元钱是上限,我们可以往下降,每天每间12元的收费标准并不是一个强制性标准”,中国音像协会在执行收费时会有很大的松动,等等。 中国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一直受到一些国家的指责。使用了别人的著作,就应当付给人版权费,这是个法律常识,对卡拉OK版权收费就是中国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一个进步。但是,这么严肃的一件事情竟然被搞得如此混乱。现在常常出现这样一种现象,遇到管理问题,要追究责任时,一些部门就相互推诿,逃之夭夭;而一遇到收费问题,却都站出来了,都想切一块蛋糕,分一杯羹。况且,一些收费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根本就没有经过充分论证和征求意见,随意性很强,伸缩性很大。这一方面说明究竟如何收费,收多少,他们心里也没有数。在没有数的情况下,制定一个弹性很大的标准就能使其掌握主动。收多了,他们是依法办事;收少了,让被收费者感激不尽,却也合乎规定———收多收少都是管理者有理。 一个收费项目,国家两个权力部门互不相让,一场比赛出现了两个说了算的主裁判———这样江湖味十足的问题,在现实中绝不是一件两件,一起两起。这一方面暴露出一些部门执政能力较弱,政出多头,职能重叠,管理混乱的严重问题;另一方面也凸现出基层、低层经营者的沉重负担。留心一下就会发现,一个小饭馆,一个小摊贩,一个小商店,一个小企业,一个小卡拉OK厅……面对的收费部门有多少?数量足以让人吃惊。并且,这种收费上下限伸缩性很大,执法人员权力空间很大,给其江湖味提供了条件。有关部门为什么收费这样多?为什么对收费这样积极呢?关键是巨大的利益在背后。收费越多,他们提取的管理费就越多。比如,卡拉OK收取版权费后,有关部门要提取30%的管理费———这足以吸引一些部门去积极主动做这一事情。 必须切断一些部门收费的主观动机。执法不能和收费挂钩,行政要脱离收费。不带自身利益的执法和行政是保证公正的基本前提。比如说卡拉OK版权费,顾名思义是要付给版权人的,而一些部门却借助“版权费”名义提取高达30%的管理费,这个比例确实太高。当前迫切需要以卡拉OK版权收费这件事情为契机,从头按公正的程序把一些群众反应强烈的收费事件重新捋一遍。该听证的听证,该完善的进行完善,该取缔的坚决予以取缔。这样既能够保证收费的公正透明,取信于百姓,又对促进就业、扩大就业有好处。一个收费问题解决好了,既有政治意义又有经济意义。 余丰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