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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法修改草案已拟出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30日08:13 法制日报
议案:在去年3月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汪惠芳、陈勇等155位代表提出关于修改水污染防治法的议案共5件。 本报讯 记者吴坤 水污染防治法修改草案已拟出,国务院法制办已经将草案多次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并就立法中的管理体制等问题进行协调。这是记者近日从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了解到的。 据了解,我国现行的水污染防治法是1984年制定的,1996年曾进行修正。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了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检查组建议,抓紧修改水污染防治法。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包括水污染防治法在内的有关环境保护法律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跟踪检查,再次提出要加快水污染防治法的修改进程。 全国人大代表在有关修改水污染防治法的议案中提出,当前水污染形势严峻,水污染防治法部分内容急需完善。建议在修改水污染防治法时,健全立法目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理顺水环境管理体制,强化水污染防治责任,完善总量控制与排污许可证制度,强化公众监督,建立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和污染事故应急机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环资委认为,现行水污染防治法中的一些规定已经不能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应当修改完善。环资委已多次就该法的修改与有关部门交换过意见,并将有关代表议案送国务院法制办参考,国务院法制办已经对议案所提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的研究,绝大多数建议已经在草案中得到了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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