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进步法修订公开征求意见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3日08:15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3月22日讯 记者李立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今天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称征求意见稿)全文,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后报请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

  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包括建立激励、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的制度、措施;建立提高财政性科技投入效益的制度、措施;加强对引进技术进行消化、吸收和再创新的制度、措施;进一步完善科技评价制度;进一步建立发挥青年科学技术人员作用的制度等。

  征求意见稿在中国政府网、法制网、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和

人民网上全文公开。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07年4月20日前,将书面意见通过邮寄或者电子邮件方式寄送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也可以直接将书面意见通过邮寄或者电子邮件方式(zqyj@

  chinalaw.gov.cn)寄送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以信函方式邮寄的,信封上请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征求意见”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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