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促进法,百姓关心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5日09:31 黑龙江日报

  邹声文 孔任远

  3月25日,就业促进法草案向社会全文公布征求意见;截至4月4日下午3时,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方面共收到意见4713件。对于这部与百姓利益息息相关的法律草案,各界群众最关心哪些问题呢?据介绍,就业促进法草案征求意见将于4月25日结束。

  反对歧视保障平等就业权

  学历歧视、户口歧视、性别歧视、外貌歧视、对残疾人的歧视、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歧视……就业过程中,许多人都曾遭遇过这样那样的就业歧视。

  我国拥有约1.2亿人是乙肝

病毒携带者,他们在就业方面受到歧视。许多人提出,“建议草案针对就业歧视的问题作出更加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规定,同时明确用人单位歧视劳动者就业的法律责任,以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

  有人提出,目前国企用工普遍分正式工和非正式工。在待遇上受到歧视,同工不同酬,没有任何福利待遇和‘三险一金’。建议草案应对国企中的就业歧视现象予以关注,杜绝这种不正当的歧视现象。”

  还有人提出,目前很多政府机关在招聘工作人员时往往有户籍、年龄等要求。“这实际上也构成了就业歧视。建议草案明确规定政府机关应在促进公平就业、消除就业歧视方面做出表率。”

  重收费轻管理反对工商不合理收费

  目前的就业促进法草案就有关促进就业的财政、税收政策作出了专章规定。征求意见中,许多人提出,草案目前对促进就业的政策支持过于原则,不易操作,建议将一些过于原则的规定予以具体化。“个体工商户目前承担的税费比例明显不合理,工商管理费已经大大超过个体工商户的税务负担。”来自辽宁的石山说建议本法明确规定取消针对个体工商户的不合理收费,减轻创业者的负担。

  因为城市市容管理问题,街头小贩处于被打击、被取缔的命运,造成了严重的矛盾对立,影响了社会和谐。就业促进法草案应当对街头小贩这类弱势群体摆摊设点的就业形式给予肯定,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安全可靠找工作应严厉打击“黑中介”

  目前一些政府部门举办的人才市场只管卖门票,而不管招聘会的实际效果。有人就此提出,政府举办的职业中介机构应该提供免费服务,“建议草案对此予以规范,将县以上人民政府举办的人才和劳动力市场定为行政支持类事业单位,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

  还有人提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经费应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使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切实得到保障,能够做到免费为劳动者提供就业服务。

  近年来,非法职业介绍侵害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的事件呈上升趋势。许多人提出,草案应采取多种手段,打击非法职业中介机构。有人提出,目前职业中介机构的工商注册资金偏低,建议提高职业中介机构的门槛,加强对职业中介机构的法律控制。

  大学生就业应鼓励下基层去边区

  征求意见中,大学生就业问题引起了许多人的关注。有人提出,刚刚毕业走出校门的学生没有任何创业资金。建议国家对大学毕业生的创业予以法律上的明确支持。

  有人建议草案增加有关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条款:国家鼓励大中专学生到基层和西部边远地区就业,对到这些地区工作的给予政策支持;对于到企业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其

社会保险统一由国家负担,纳入社会统筹;对于到基层或边远地区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国家应制订政策保证其各方面待遇和收入不低于同等条件下
公务员
待遇;对于在基层和边远地区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在考取公务员和研究生时,应给予政策倾斜。

  困难群体就业要关注更要加大扶持

  困难群体的就业问题也是人们关注的焦点。许多人建议加大对下岗失业者、残疾人、失地农民在就业方面的扶持力度,帮助他们就业。

  有人提出,政府应该加大对下岗失业者的扶持力度,承担起给他们安排工作的责任。“建议本法对下岗失业者的社会保障和再就业问题予以高度关注,保障他们的权益。”

  有人提出,全社会都应当关注残疾人的就业问题,出台更多的优惠政策帮助他们就业。还有人提出,应该对征地后失地农民的就业予以优先解决,以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建立劳动预备制度中学生要有职业培训

  目前草案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逐步推行劳动预备制度,对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实行一定期限的职业培训,扶持和促进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或者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

  征求意见中,有人提出,建议草案明确有关劳动预备制度的政策和资金扶持规定。劳动预备制度不仅是政府的责任,也需要企业的支持,建议增加规定企业的责任。

  有人提出,草案必须对“劳动预备制度是免费还是收费”这个问题予以明确。有的建议,对未能升学的学生进行相应的职业培训时,资金主要由国家补贴,个人承担少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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