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段绪业
6月15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就巫山县人民政府的《关于重庆市长江三峡巫山湿地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的请示》作出了批复,长江三峡巫山湿地县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区作出调整。原有的保护区总面积24549公顷,调整后的保护区总面积为24660公顷。
调整后的保护区性质和功能不变,调出保护区的区域要作为外围保护地带加强保护,采取措施恢复生态功能,严禁建设污染环境及威胁生物多样性的资源开发项目,确保该区域生物资源得到维育和保护。而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内不得开展旅游活动及建设任何生产设施。在保护区实验区内按规定建设设施,必须进行生态影响评价并依法履行审批手续。
(原标题:市政府作批复:长江三峡巫山湿地 保护核心区不得搞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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