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聂树斌案复查再延3个月
记者昨日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经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决定再次延长聂树斌案复查期限3个月,至2016年3月15日。
据介绍,山东高院复查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一案,因案件重大、复杂,复查工作涉及面广,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三条的规定,经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决定再次延长复查期限三个月(至2016年3月15日止)。
2014年1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的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一案。2015年6月和9月,聂树斌案复查期限分别延期三个月。
聂树斌,男,1974年11月6日出生,汉族,河北省鹿泉市下聂庄村人,原鹿泉市综合职业技校校办工厂(鹿泉市冶金机械厂)工人。1994年,聂树斌因被石家庄市公安局郊区分局民警怀疑为犯罪嫌疑人而被抓,1995年被判处死刑。据公安机关记录已在1995年被枪决。2005年,王书金供述曾强奸杀害聂树斌案的被害人。此后,河北政法部门启动对聂树斌案核查,2013年9月27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王书金非聂树斌案真凶。
综合新华社
编辑:SN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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