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奶茶妹妹”父亲名誉侵权案 涉案人王某被判赔5万并道歉
晨报讯(林芝汝 记者 冒群)“奶茶妹妹”父亲状告微博用户“王博士之精神家园”名誉侵权案一审宣判,涉案的大学老师王某被判在新浪网首页显著位置及新浪微博“王博士之精神家园”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刊登道歉声明十日,以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章丽厚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5万元。记者昨日从秦淮法院获悉,该案一审判决后,王某没有提出上诉,向秦淮法院递交了道歉声明。
此案原告章丽厚,是南京会斯通音响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亦是被网友称为“奶茶妹妹”章泽天的父亲。2015年1月5日10:15:07、10:41:11,作为天津商业大学教师的王某以新浪微博用户“王博士之精神家园”“王博士的精神家园”先后发表了两篇帖子,内容分别为:“南京市委书记被抓,奶茶妹妹的老爹被牵扯进去了,目前已经被控制。京东连忙撇清关系,删微博。世态炎凉啊”、“奶茶通过中间人(奶茶二姨,奶茶另三男性亲属)谈判,不是一次性给清,家人一张口要5亿美元,因为奶茶帮京东炒也炒了,市也上了,在家人看来利益不只是这个价,强东说他没钱,不肯给,谈判到3000万,一开始还想分期,5年还清,奶茶妹不肯,后来到2年包括强东在上海和北京的两处房产过户到奶茶父母名下”。
章丽厚以名誉权受损为由,将王某告上法庭,要求对方公开赔礼道歉,并索赔200万元。秦淮法院开庭审理中,王某代理人辩称,王某并不是最早在网上发布不实消息的人,只是转发他人微博内容,并在发布12小时内删帖。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作为一名大学老师,在公共平台上发布言论具有较高的公信度和影响力,王某的上述言论在网上被大量引用和转载,经互联网和其他媒体广泛传播,其内容与事实不符,造成章丽厚社会评价的降低,属于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构成对章丽厚名誉权的侵犯,应承担侵权责任。
秦淮法院一审判决王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章丽厚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30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元,合计50000元。同时在新浪网首页显著位置及新浪微博“王博士之精神家园”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刊登道歉声明十日,以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内容须事先经本院审核)。被告王某如不履行,法院将在国家级报刊上刊登本院生效判决书主文,相关费用由被告王某承担。
记者昨日从秦淮法院获悉,一审判决后,被告王某未提出上诉,该案判决已经生效。目前,王某已将道歉声明提交法院,法院正在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