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查究问责倒逼规范司法
□ 本报记者 朱宁宁
2015年,在内蒙古自治区检察系统三级视频大会上,针对抽样评估发现的问题,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永胜作过两次深刻剖析和检讨。
近日,马永胜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面向7000多名全系统的人作检查,就是通过向自己开刀,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深挖检察工作特别是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党组决定,通过开展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抽样评估工作,积极破解制约全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难题。”
坚持问题导向
“办案,就要办成铁案,否则就会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马永胜说,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必须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住历史和法律的检验。“办成铁案,难是难,但总得改变,为了不留遗憾,我们的工作就必须要上一个台阶,必须要倒逼。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不但要打铁自身硬,还要监督侦查、审判以及刑罚执行工作”。
马永胜说,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在认真总结2013年、2014年开展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抽样评估、将抽样评估向公安报捕和法院民事执行延伸、组织开展一系列专项活动的基础上,形成了以科学发现和认真解决自身问题的“一个活动、四个机制”工作方法。
“一个活动”就是每年组织开展一次以评估工作、查找问题为主的“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抽样评估活动”,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对被抽到单位的检察业务、综合工作分17个类别237个小项进行评查、评估。
“四个机制”包括建立对职务犯罪案件质量评查纠错问责机制、刑事案件法律监督工作评查纠错问责机制、刑罚执行法律监督工作抽样评查纠错问责机制、民事行政案件法律监督工作抽样评查纠错问责机制。
根据抽样评查出的问题线索,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组成由纪检监察部门为主的调查组,对问题展开调查,深入开展纠错、问责工作,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敢于揭疤亮丑
“不能光监督别人。我们首先从自己开刀,从自己办的案子着手,自己查自己。为此,我们抽签,抽到哪里就是哪里。抽中了,就对其进行全覆盖地查,翻箱倒柜地看,不能让被检查的部门有选择性,否则查不出来问题。”马永胜说。
针对检察队伍中存在的“庸、懒、散”“粗、浮、拖”等问题,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在抽样评估工作中,全面深挖细查,敢于揭疤亮丑,坚决不留死角。在评估内容上,设定了17个类别、237个小项为评估标准,组织骨干力量,开展翻箱倒柜、解剖麻雀式的检查,直接查找每一个案件办理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
“既不护短、不护丑,也不扣帽子、打棍子。”马永胜告诉记者,抽样评估搞了3年,效果非常好。2015年,抽样评估的总体情况就大大的好于之前,没有发现应该纠正的错案和应当追责的违纪行为,比较有效地解决了职务犯罪轻刑化的问题、立案不实的问题、办“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的问题。
层层传导压力
3年的时间,内蒙古检察系统三级八个院(次)评查出业务类问题上万件,综合类问题1446处;对四个盟市公安局和所属九个分局评查出上万个问题,对一个中级法院及两个所属基层法院评查出3000多个问题,对两所监狱及其所属地区的检察院和中级法院评查出问题上万个。这其中,既有办案和工作程序以及文书文件制作不规范等问题,也有违规违法问题。
“针对每次评估查找出的问题,我们与承办人一一对号入座,分门别类,全面梳理。”马永胜说,一方面,对查出来的这些问题,边检查、边反馈、边培训,一针见血指出不足,尽心尽力教方法,对于现场就能改正的,立即指导改正;另一方面,对于查出的问题,要求被评估院分类整理,建立台账,责任到人,明确整改时限和措施。对于评估中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该限期整改的限期整改,该通报批评的通报批评,该追究党纪、检纪甚至法律责任的,严肃追究,绝不姑息迁就。
“实践证明,抽样评估既是对检察工作的大检阅,也是全区检察工作上台阶、上水平的有效措施和重要方法。”马永胜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