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雷洋事件”应聚焦执法是否规范
出于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共安全的目的,警察被赋予合法使用暴力的权力,在这种权力面前,普通人无疑是弱势的,一旦这种权力突破了必要的限度,也会对公众带来更大的危害。如果有权使用暴力的人,不清楚使用暴力的界限,或者清楚却能随意突破界限,那么,每一个人都将处于危险之中。
“雷洋之死”引发的热议仍在持续,除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介入调查,并将开始尸检之外,事件并无多少进展。就目前来看,尸检的进程以及结果成为关注的焦点,因为这将回答一个关键问题:雷洋的死因究竟是突发疾病,还是与警方的执法有直接关联。
事件至此,应该看到舆论的关注点是有过变化的。一开始的焦点在于雷洋是否嫖娼、是否被陷害,当昌平警方一再自证抓嫖无误之后,焦点才转移到雷洋的死因之上。现在事件关注度这么高,舆论的压力又这么大,相信法医检验的结果最终会让真相大白。可话说回来,就算证明了雷洋之死确实由于“身体不适”,对于当地警方来说,就没有值得反思、值得改进之处吗?
由于雷洋已死,又没有充分的影像记录,人们对案情的了解,主要来源于当地警方,也正是警方所勾勒的现场情况,让“围观”这件事的人心生疑虑。据介绍,雷洋走出足疗店后就遇到了身着便衣的民警,随后被控制并被带上了一辆挂着地方牌照的轿车。警方的这段案情描述是很有画面感的,在平常人眼里,用做描述绑架也是适用的。2004年演员吴若甫被绑架一案,就是这个套路。如今昌平警方一直在强调雷洋有过激烈反抗,可设身处地地想,当多个不明身份者想要“控制”自己,第一反应难道是乖乖听话吗?
所以说,至少从目前来看,雷洋做出的反应是符合常理的,如果遇到类似情况,想必大多数人也会如此。既然是普通人都能想到的常理,专业的警察不会想不到这一点,换句话说,这恰恰反证了“便衣抓嫖”这种形式的不合理之处。一位有十余年工作经验的警官,在接受齐鲁晚报记者采访时就表示,扫黄时“便衣”多用于前期侦察,现场执法肯定会有穿警服的同事。而按照多名法律界人士的解释,单论卖淫嫖娼只可治安拘留,不仅“便衣”执法不妥,拘留证也是必须出示的。
按照上述专业人士的解释,雷洋遭遇的“便衣抓嫖”过于随意了,难逃滥用职权的嫌疑。从规范权力运行,保障公众安全的角度来讲,警方执法是否规范,要比雷洋是否嫖娼,显然更值得关注。众所周知,出于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共安全的目的,警察被赋予合法使用暴力的权力,在这种权力面前,普通人无疑是弱势的,一旦这种权力突破了法定的边界,也会对公众带来更大的危害。回想一下这几年平反的冤假错案,就是最典型的例子,“先抓人再找证据”的办案模式,刑讯逼供的取证手法,都是警察权力突破限度的体现。
如今公众对雷洋之死的关注,对案件真相的苦求,背后是掩饰不住的深深担忧,如果有权使用暴力的人,不清楚使用暴力的边界,或者清楚却能随意突破边界,那么,每一个人都将处于危险之中。对于执法者,尤其是掌握暴力使用权的执法者来说,与其千方百计地脱责,不如从公众的担忧中学会反思,毕竟,合法使用暴力的权力是民众赋予的,如果执法权威失去了公众的信任,就等同于无源之水无本之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