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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1月21日02:21 华商网-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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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乡道扩建 距民房仅1.7米

  门前的乡道建成了三级道路,对宁强县的朱先生来说,本该是件高兴事,但看着道路边缘距离他家最近仅1.7米时,却愁得睡不着觉。

  村民:道路紧挨自家房父亲差点被车撞

  家住宁强县高寨子街办高寨子村的朱先生说,他家门前原本有条不到3米宽的乡村道路,从2014年起,这条路开始动工扩建,变为7米多宽的三级路。

  “我在浙江,有两年没回家,父亲住在老家。”朱先生说,去年12月,他接到父亲电话,说他差点被车撞,吓得心脏病复发,住进了医院。

  急匆匆赶回老家,朱先生才知道,家门前路变宽,离他家太近。“道路边缘距离房屋大门才1.7米。”朱先生说,去年12月15日,耳朵有点背的父亲刚出家门,就被身后飞驰而来的汽车“擦身而过”。“虽然没撞上,但当时他就被吓得倒在地上。”邻居鲁师傅说,朱先生60多岁的父亲被送到了医院,诊断心脏病复发,住了几天医院才恢复过来。

  华商报记者从宁强县交通局了解到,朱先生家门前的道路是由宁强县蒲家坝至丁家坝公路,全长15.547公里,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度7.5米、路面宽度6.9米。工程从2014年12月28日开工,2016年12月底完工通车。

  朱先生说,新路修通后,不仅路离他家太近,而且他家正好处于道路一弯道处,过往货车又较多,不仅严重影响到家人的人身安全,而且也带来了严重的噪音污染。朱先生说,根据《公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在公路两侧修建永久性工程设施,其建筑物边缘与公路边沟外缘的间距为: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

  “乡道距离建筑物都在5米以上,现在这条三级公路距我家不到2米远,咋能放心。”朱先生说,希望宁强县交通局要么把房子征迁,要么想办法保障房屋安全。

  宁强县交通局:先有房后有路不存在5米“安全距离”

  20日下午,宁强县交通局负责该项目的县海事处干部冯扬说:“《公路管理条例》规定在公路两侧修建永久性工程设施,乡道与建筑不少于5米,但现在是朱先生的房修在前,而路修在后,并不符合这一规定。《公路管理条例》中规定的5米也不是‘安全距离’”。

  冯扬说,如果道路占到村民建筑,他们会搬迁,如果不占,就不用搬迁。对于朱先生家的房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时,冯扬解释说,是否存在安全隐患需要专家现场勘测。目前,为了避免发生意外,他们已上报方案,决定在朱先生家附近的道路上设置减速带、安装提醒标识和防护栏。对于朱先生提出是否能搬迁的问题,他说,“暂时没有这种考虑。”

  高寨子街办:建议进行专业检测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这条公路的设计全过程都是通过了专家评审,符合交通主管部门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的。”冯扬说。

  高寨子街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一位负责人对华商报说,现在公路已建成,不是说当初的设计存在问题或者不合理,而是作为交通局,在施工之前就已对沿线所有建筑设施的情况摸排清楚,确定拆或者不拆。

  对于朱先生家所在路段是否确实存在安全隐患,他建议邀请专业的检测单位检测、评估公路建设对房屋的影响,再根据评估结果做相应处理。 华商报记者 周金柱 摄影 周金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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