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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列出银行业保险业7种共性乱象:电话、短信营销扰民

银保监会列出银行业保险业7种共性乱象:电话、短信营销扰民
2019年10月10日 15:48 澎湃新闻
原标题:银保监会列出银行业保险业7种共性乱象:电话、短信营销扰民

10月10日,银保监会网站发布《关于开展银行保险机构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整治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194号)》(下称《通知》),旨在提升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水平,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切实维护银行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本次整治工作以银行保险机构自查为主,监管部门适时开展督导和抽查。

在银行业和保险业中,有哪些共性问题和乱象?《通知》主要谈及了七点内容。

具体来看,首先,一些银行机构和保险机构非法利用政府公信力进行营销宣传。如银行保险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利用网络、自媒体平台等故意曲解政策,甚至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误导消费者认为政府或监管部门对产品或服务提供保证。

第二,一些机构私自推介销售未经审批或备案的产品。

第三,一些机构销售金融产品未经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进行独立审查。

第四,客户信息安全保护不到位。一些机构消费者个人信息收集和使用不规范,目标客户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通过非法手段获取,未取得消费者明确授权的情况下,将其资料用于其他产品和服务的交叉销售或为关联第三方荐客,未经客户同意或无法定事由向第三方机构或个人提供消费者的姓名、证件类型及证件号码、电话号码、通信地址及其他敏感信息。

第五,银行保险机构电话营销主动呼出存在盲呼扰民问题,或者未经客户同意即向消费者发送营销短信,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在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接收营销电话或短信后,未按消费者需求进行名单调整。

第六,银行保险机构自行组织或通过第三方向消费者拨打电话或发送宣传短信中,内容存在误导、虚假内容,或提供不准确信息。

除此之外,一些银行保险机构还存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不合理,导致消费者保护不到位。其中,主要表现在以下三点:

1.针对个别产品创设销售指标和定向激励,导致销售人员违背销售适当性原则,向客户过度营销或诱导销售某一类产品。

2.银行保险机构工资制度中,绩效占员工总收入比例过高,刺激员工误导销售。

3.综合绩效考评体系中,消保内部考核占比太低,对分支机构经营行为导向作用不强,难以激励分支机构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主体责任。

银保监会表示,各级监管部门要督促银行保险机构深入剖析本次整治发现的问题,查找问题根源,弥补制度短板,完善治理体系,建立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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