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松民:凤凰大桥垮塌,湖南应如何应急善后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4日13:55 中国网

  作者:郭松民

  湖南凤凰县在建中的沱江大桥,昨天下午像积木一样垮塌了:据目击者介绍,大桥从一边的一个桥孔开始下塌,然后第二,第三,再中间……“哗”的一下全垮了!由于大桥垮塌时正在施工,所以造成了惨重的伤亡:截止到8月14日中午,已有57人获救(其中22人受伤)、22人遇难,尚有46人下落不明。

  两个月前,我还曾经去过凤凰,遥看过施工现场,当时的担心是大桥建成后会不会影响凤凰的自然美景,没想到这么快就听到了它垮塌的消息。

  大桥突然垮塌,湖南方面应该怎么办?我觉得有两个现成的例子可供借鉴:救人,应该向河南陕县的

矿难大营救学习;调查,则应避免重蹈广东佛山九江大桥事故调查的覆辙。

  河南陕县的这次矿难大营救,是近年来重、特大事故中最成功的一次营救,其经验是多方面的,但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充分发挥了现行体制具有强大的战时动员能力的特点,在很短的时间内,就调动了一切的人力、物力、技术能力等,投入到了抢险第一线。

  这种营救行动,对担任指挥任务的官员的意志品质、组织协调能力、审时度势确定主攻方向的能力,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因为一旦他出现判断错误,或因为压力过大而失去主张,就有可能导致整个营救行动的失败。

  只要湖南方面能够沉着、高效地展开营救行动,安顿好亡者、抢救伤者、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到失踪者,就能够赢得社会和公众的肯定——舆论对河南陕县大营救的反应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相比较于应急的紧急抢险,对事故的调查,对责任者的追究和处理,则很可能是一种更棘手,也更具有长远影响的工作。说它棘手,是因为这必然会牵动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很可能会暴露出腐败的黑幕;说它影响长远,是因为这必然会牵涉到公众正义感能不能得到满足,以及能不能防止今后再发生类似事件。

  在这个问题上,不久前广东对佛山九江大桥被撞塌事件的调查,提供了需要避免的教训。

  对九江大桥坍塌事故的调查,完全是由广东省政府方面自己主导的,事故调查领导小组组长是广东的一位副省长,副组长则是省安全监管局局长,这首先就违背了“任何人都不能担任自己的法官”的原则,使得调查结果无法获得必要的公信力;此外,参与调查的10位“国内知名桥梁专家”对事故调查采取了令人难以置信的草率态度:只用了短短一天时间,就做出了“九江大桥的设计和质量均没有问题”的结论。显然,这样的结论对公众和舆论都不会有任何说服力。

  从新闻中披露的情况看,穿越的沱江的凤大公路是湖南的省重点工程,承建沱江大桥的湖南省路桥建设集团公司,是湖南的知名国企,这就决定了湖南省政府不是合适的事故调查者。湖南省政府目前应该做的是:立即冻结和沱江大桥有关的一切资料;要求所有有关的人员准备接受调查;在不影响营救抢险的前提下,保护好事故现场。然后,静候合适的调查者出现。

  那么,谁是合适的事故调查者呢?我认为:第一,可以由中央政府成立调查组;第二,可以由湖南省人大组成独立的调查委员会。总之,应该由没有利益纠葛并且有足够权威的第三方进行调查,并且这种调查应该对舆论保持透明,同时还要吸收民众和专家代表参与,只有这样,才能使调查结果取信于社会公众。

  有了令人信服的调查结果,真相才能大白;有了真相,才能够追究那些真正应该负责的人员的人责任,如此,正义才能够得到伸张,才能够以儆效尤,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事故就像一张考卷,在考验湖南有关官员的执政能力,他们将通过自己的应急处置和善后工作来回答这份考卷,社会和公众这次将充当主考官!

  作者声明: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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