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鸣
前不久,河北邢台市隆尧县一位今年报考了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冯姓女生,因其父曾因上访被拘留过,而通不过当地派出所的政审。经媒体报道后,该女生的政审问题得以解决。但同样是在河北,近日,廊坊又有一位农民的孩子,因其父在2007年曾遭行政拘留15天,而无法通过报考军校所需的派出所政审,失去了报考军校的机会。
高考的政审,曾经是个非常严重的关口。在“文革”前,别说父母曾经被拘留过,就是仅仅出身不好,子女也经常通不过,哪怕考试成绩再好,也上不了大学,更别说上军校或警校了。写出过不朽名篇《出身论》的遇罗克,就是这个制度的牺牲品。即使在“文革”结束后,最初的几次高考,政审依然相当严格,某些专业如果出身不好,或者家庭成员有点什么问题,比如有个亲戚在台湾,也是要被卡下来的。
应该说,现在的高考招生当中,这样的政审大都已经废止了,特殊的学校,诸如军校和警校,需要对考生个人资料进行必要审核,也是可以理解的。这回主要的问题,出在基层派出所。这些农民的孩子,之所以从派出所盖不出章来,仅仅是因为他们的父亲曾被行政拘留过。行政拘留所针对的不是刑事犯罪,按道理,父母受这种处罚不应该影响他们子女的上学。廊坊等地的派出所是否完全按照规矩办事,目前我们还不清楚。我们只知道,前一个例子里,孩子的父亲之所以被拘留,无非是因为上访。
按道理说,上访是每个公民的合法权利,而且中央信访办的负责人也曾经说过,上访的人,多数具有正当的理由。但到了一些地方,上访却成了罪过,各级政府都有截访的任务,逢年过节,任务就格外艰巨,为了遏制上访,尤其是农民上访,很多地方政府采取法律手段干预,动辄把上访的农民以扰乱社会治安的罪名加以拘留甚至劳教。虽然不能说上访者中没有真正扰乱治安的,但那些遭遇行政处罚的上访者,多数其实并没有违法行为,之所以遭到惩罚,多半是地方政府出于杀一儆百的考虑。也就是说,他们被惩罚,并不是因为他们真的触犯了治安条例。
显然,这种做法,本身就是一个需要大力纠正的政府行为的错误。虽然地方政府如此作为,也存在其不得已的因素,但长此以往,肯定是不行。事实证明,这样的截访,有如抱薪救火,火只能越烧越大。现在,有基层派出所,以孩子家长曾因上访被行政拘留为由,不让人家孩子通过政审,耽误人家下一代的前程,照我的理解,也许有惩戒上访者的意思在里头,用这样的行为,告诉后来者,如果家里有孩子要高考,以后就老实点。当然,这样做的结果,只能是大力度地激化原来就比较紧张的警民和官民关系,无限度地扩大农民上访的源头,把火烧得更大。
最关键的是,这样做,是违法的,如果是株连的话,也属于一种性质最恶劣的株连,是根本无法服人的,只能制造仇恨的株连。株连是一种中世纪的政府行为,现在已经是21世纪了,我们的基层政府,无论如何应该换换脑筋了。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