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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明:取缔网吧论中的荒唐可笑逻辑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04日00:03  红网

  作者:程明

  全国两会召开在即,全国政协委员严琦建议关闭所有社会网吧。她说,“网吧衍生的各种社会问题,已经成了社会顽疾,针对顽疾,就应该下猛药。”(3月2日《重庆晨报》)

  我时常想这样一个词:斩草除根。除草的时候,仅仅将地面上的“表”去除,其根部碰到自己足以繁衍的环境依旧可以重新冒出来,白居易的诗歌“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如果想不让野草继续生长、繁衍,那么就从根部将它除掉。

  同样的一种草,在荒郊野外发芽、长成,它发挥的作用是避免水土流失,我们应该予以保护,发挥它的作用,但是它要是长在庄稼地里,那么就是杂草了,为了确保庄稼的健康长成,我们就毫不留情的除根,倘若它用来搞绿化了,我们要是除去它,那么就是我们的错了。

  对于一些社会的顽疾,我们一直希望用斩草除根的方法来进行根治,以杜绝其带来的后患,所以,严委员的提案大概也是想用这种关停社会网吧的方式,来杜绝网吧给社会上带来的一些危害,看上去这样的“除根”似乎是很完美了,这样的“除根”似乎就再也不会对这个社会造成危害了,负面的影响就可以消除了,似乎从此后,因为网络产生的一切后果就可以消失殆尽了。可是真的是这样了?至少在我看来,此提案简直就是荒唐之举。

  任何一个行业,要他们通过自律的方式来达到我们期望的结果,这简直就是痴人说梦,所以,才有各种法律条文来规定从业者应该遵守什么样的规定,做什么不违法,做什么是违法的,各行各业向来如此,网吧业想来也不例外,倘若没有严格的要求,我相信网吧业不会走到今天的。

  就像前面我说的一样,我们不能指望任何行业的自律,可是有了明文的规定,从业者就会严格按照规定来吗?我们不否认有些从业者是严格遵守规定的,可是我们也不能否认,总有些心存侥幸的钻营者,就像法律所禁止的行为一样,不还是有些人违背了法律法规而成为阶下囚吗?这难道说是法律的错吗?

  诚然,严委员“一刀切”的做法,在很大程度上讲,是可以“除根”的,不过话说回来,如果对于一些社会顽疾都采取“宁可错杀一万,不可放过一个”的做法,我还是感觉有些不妥,按照严委员的逻辑,当初三鹿出事的时候,是不是将所有奶粉厂关停了,那么此后就不会再有毒奶粉害人了呢?想来,真是荒唐可笑的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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