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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林:动辄提议立法有懒政思维之嫌

  作者:曹林  

  每年的两会,既是一次政治节日和民主盛会,也是一次媒体盛宴和新闻大片,代表委员意见七嘴八舌观点纷呈,10多天的会程让舆论淹没于提案议案的信息海洋中——像往年的两会一样,在代表委员的建议中出现得最多的字眼还是“立法”,代表委员动不动就建议对某个问题进行立法,鸡毛蒜皮、难以治理、不着边际的事都有人提议立法治理。

  比如,王明雯代表“呼吁立法限制未成年人使用手机”;政协委员钟晓渝呼吁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好心施救者保护法》,以消除社会“好人无好报”的彭宇案恐惧;张近东代表建议商务部牵头为家电售后立法,有农民工代表建议立《农民工工资法》打击拖欠农民工血汗钱,宋文新代表准备提交“家庭教育立法”的建议,批评说“父母不能只管生不管教”,政协委员李立新建议尽快给中国足球立法,助中国足球走向世界。还有什么“自主创新法”、“扫黄法”等等,一个个看得人眼花缭乱应接不暇。

  有些立法建议还比较靠点儿谱,不过有些建议纯粹是坐在家里拍脑袋想出来的,既无可行性,又缺乏对法律严肃的尊重,许多甚至是反法律的——不符合法律理性。

  比如那个“好心施救保护法”,真亏我们的委员能想出这个绕口又别致的名字,请这位委员告诉我怎么保护?“农民工工资法”,我们不是已经有工资法了吗,为什么还要单独立法和单独规定,农民工有什么特别的吗?“家庭教育立法”,代表哥哥,我打了我儿子一个屁股,你治我的罪吧。还有什么“中国足球立法”,水平差又怪法律了,就是立十部法也冲不出亚洲。

  这些建议和意见的路子都完全一致,就是“社会问题+立法”,觉得什么是个比较难解决的问题,然后就在后面加个“法”。一法就灵,加个“法”后缀就可以成为一个提案议案,这样的参政议政真是太简单不过了,不过是一种话语组合的技术活儿。

  两会开了这么多年,一共才通过了多少法律,立法部门对立法是无比谨慎的,比如当下对代表选举法的修改就走了多少程序,作了多少调研和讨论。可到了一些专家和代议士那里,立法好像比小孩子过家家还容易、还随便的游戏。开口就是立法,动辄就是禁止。幸亏立法部门不是这么轻浮,如果立法部门对代表委员们的立

  法建议照单全收的话,那中国将被法网所包围,人民将生活在法网密织的牢笼之中,孩子用手机有法,家长教育孩子有法,做不做好人有法,法律密布,可社会被这些密布的法律窒息了。

  动不动就提立法建议,这是一种最为偷懒的议政表现,所以也是诸种建议中最马虎、最没有价值的意见。提立法建议确实很简单,不要你动什么脑劲,不要你作什么深入调研,也不要你权衡什么思考什么,只要你在问题后面加一个法就可以了。提这样的建议很讨巧,既显得自己好像对社会问题非常关心,也显得非常重视——都到立法规范这种最高层次了。当然了,也没有什么责任了,问题全都推给了立法部门:我已经说了,立不立法,你们就看着办吧。我只提个建议,什么操作性,重复立法,非法之法,这些事都跟我无关。没有什么技术含量的轻飘飘的一句立法,把问题都推给了别人,这就是思想懒汉的议政技巧。

  代表委员们议政,焦点不应该集中在立法上,而应追问那如牛毛多的法律为何得不到应有的尊重。中国之问题,关键不在立法,而在立了法无人执行和无人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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