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军:设计公共服务核心原则是公民权利 不该与经济挂钩
主持人:感谢冯奎教授!思路非常清晰。下面有请景军教授做点评,大家欢迎!
景军:设计公共服务核心原则是公民权利 不该与经济挂钩
针对冯奎老师所讲,因为现实问题太多,今天开一天的会议,比如上学、农民工、待遇、就业问题讲不完,但作为国家的基本服务,有几个问题是我们经常讲到的:
其一,国家看事情和老百姓看事情不一样,和学者、当事人看事情不一样,国家看事情是从制度化去讲的。所以第一个问题,设置这个时要突出一个原则,掌握的原则是什么,设计公共服务核心强调的是公民权利问题,跟经济发展不应该有任何挂钩。一旦跟经济发展有挂钩,北京永远会说“北京如果把工作做好,把学校做好了,把医保给做好了,那外来人口全来北京了,我北京就没法发展了。”一旦考虑这个,全都是陷阱,就不要想户籍改革这件事。这适应了社会学的理论,社会等级中的社会排斥。这个社会排斥是怎么导致的?一个社会里的有限资源,资源总是有限的,总有一些有权力、有智慧、有本事的人能够垄断这个权力,然后拒绝其他人分配资源,排斥其他人对这个资源的占有。这也是在政策设计出现的无力,这些人是谁,谁都会排斥他人享受这些公共服务,即便把这些做出来,也会是这样,因为这是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铁律,人永远是参差不齐的,永远是我获得权利后不让别人获得。所以即便在基本公共服务里也要倡导人性的东西,北京公民也应该有人性的考虑。这是第一个设计学的理论。
其二,微利结局。你想到的是给人们做好事,但我们一直到今天,看到很多政策所有政策的努力、经历导致的结果,就是说你在这方面做的努力越大,结果反弹的跟你完全不一样。多少年来我们搞GDP,根本目的是把人民生活搞好,但GDP有一个健康代价和环境代价,这样一算,GDP完全没有了。所以我们国家在设计公共政策经常有一个问题:不考虑微利的结局。上来就说这个政策多么好,为人民办事让中国更强大,但从来没有考虑这个公共政策出台后,可能导致跟自己所想的政策正好相反的结果。
其三,政策制定者的愿望是美好的,但往往进入“铁笼效应”(马克斯韦伯)。我们的科层制度越来越完善,很多办法、规定、程序都做好了,但结果是彻底的制度化服务。比如这些事情不是我管的,这件事不是我该讲的,这件事我报北京。“铁笼效应”最后的结果是:大家都觉得这是一个问题,大家都觉得这个问题解决不了,像张居正讲中国财务税收问题,日本倭寇国防军打不了,结果在福建组织民团把倭寇给灭了,为什么国防军办不了的事,民团办了?这就进入了铁笼效应。
第二,相对剥夺论。是对社会政策的满足无止境。所谓“相对剥夺”是我今天要讲的平等、公平。平等是什么?平等是可测量的,是客观的,你家房子有多少平米,我家房子有多少平米,一量就出来了,就叫平等。公平是主观的,公平是一种判断,我们今天讲的问题,一个大的问题是情况不清,公平不要谈,这件事该与不该没法谈,“该”的度是什么样的没办谈。所以这里牵涉到情况不明。
什么叫“情况不明”,我们在北京可能是户籍制度的所有问题的集大成(关于户籍问题),可在小城市、中等城市甚至青岛城市户籍制度可能不是问题了。拿着北京户口到西藏去可能没任何用,在北京影响你就医、就学、就业、买房、买车,但这几条影响可能在很多城市已经不存在了。前天我去了一趟重庆,北京人到重庆买房没有任何限制。比如绵阳对外来人口的社保、医保、就学全都解决,也就是说只要进了绵阳市跟大家一样,绵阳并没有破坏国家法则,是因地制宜,根据自己的城市来解决问题。北京做得比较差,但大家可以做一个全国300万以上的城区人口城市,看户籍到底在什么问题上,估计是1000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才出现问题。所以户籍制度是“情况不明”。
最后一个问题,基本权利。中国很多问题,如果做制度性改革有无数个,可能一件事做好了就是破窗理论效应。当年中国做改革时,是从计划经济想改成市场经济,相当于今天的政治体制改革一样,我们无法想象当时中国社会还能够搞自由贸易,当时是犯罪的,是要坐牢的,不能提第二种、第三种途径。可当时万里说,中国如果不走向比较灵活的经济制度改革,中国会完蛋。所以他们只做一件事:把农田分给了农民。第二年全国大丰收,三、四年以后中国就不愁吃了。所以在户籍制度改革时,谈得特别多没法弄,国家发改委员会不能做一揽子的东西,而是要做破窗的东西。
主持人:按照景老师的说法,户口问题只是北京、上海的问题,在全国面上并没有那么严重,这对我倒是一个很大的启发。北京有一个特点,北京的问题放大为全国问题,实际上只是北京的问题,小城镇根本无所谓。当时我妈花了几百块钱买了城市户口,结果没什么用。
第二,景老师讲了破窗,您知道窗口在哪儿吗?
景军:真不知道,我说的是面临一大堆问题,政策设计时牵动一个杠杆,而不是牵动每一块石头。中国这么大,设计一个政策出来后,马上会发现物价、交易、医疗水平的差异,尤其是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之下,国家发改委出台一个原则,坚持用一个原则,全国人民的医保、社保不可能是一个标准,因为每一个地方的市场波动是不一样的,我想是这样的问题。
焦洪昌:“迁徙自由”从宪法隐退有时代背景
主持人:感谢景老师!下面有请焦洪昌教授做点评,从宪法高度谈问题。
焦洪昌:谢谢何主持,今天选的这个题比较有意义,因为这个问题在宪法里涉及到迁徙自由问题,也涉及到法律的平等保护问题。在我看到的小片里,几个地方谈到54宪法是写了“迁徙自由”,75宪法取消。我想把54宪法和75宪法的两个宪法的一个规定,最后是什么原因导致宪法这样的规范做一个解释。
从我看到的材料,当时起草54宪法时,毛主席不同意把“迁徙自由”写到宪法里,他的一个基本观点是认为,人不能你想到哪儿去就到哪儿去,想到哪儿住就到哪儿住,乡下人住乡下,城里人住城里,不能到处乱跑。毛主席为什么不愿意把这个写到宪法?为什么不让人来回跑?他的考虑是中国的布局,优先发展中国的重工业,发展重工业就需要资金财富支持,而这靠什么?就靠农业,只有通过农业的积累,才能支持城镇城市的发展、工业的发展,这是他的一个基本考量。如果农民跑到城市里,跟城市里争粮食和各种资源,怎么搞重工业?毛主席说,有些人说我们不懂农民,我们是靠农民起家的,如果让农民进城,是小仁政;现在要打是美帝国主义,弄国防工业是大仁政。所以在这样的前提他觉得不要写“迁徙自由”。
当时邓小平说如果不写上这句话,人家老攻击你,苏联等国都有,我们宪法里没有“迁徙自由”会遭人攻击,还不如写上,不写老要解释,写上别人也没什么话可说。最后邓小平这一派的意见占了上风。写上后,实施成了问题,因为整个国家的发展战略是那样的,要写上“公民有迁徙自由”是一个宪法权利,宪法权利要有一个制度保障。可我们的制度建设保障不了,所以1958年出台了全国人大立法的《户口登记条例》,这个条例实际上是把毛主席的真实想法弄成了条例,宪法是宪法,具体操作是另外一件事。所以《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2款说“如果农村的公民要进城,除非有三种情况:第一,有城市劳动部门给你出的证明;第二,被大学学校录取;第三,子女在城市里,老人年老随儿女。”实际上户籍条件把宪法所规定的“迁徙自由”,实际上是通过法律限制了宪法,通过一个法律限制了宪法的权利。宪法保护的权利被法律给限制,这在当下中国很多。所以在1975年时,比较务实。这是当时入宪时候的背景。
我们的主题是“户籍制度与城市公共服务的平等化”,上次我到南京等几个地方调研,有两方面的问题:一个是限制大城市,以户籍作为分类的标准,然后对公民进行差别对待;二是既限制农村人,也限制城里人。现在并不是所有农村人都想进城。上次我到朝阳给158个村的村主任、村支书讲课,村里经济好的根本不想进城,村办的企业有27亿资产,他们每年的收入比城市人的收入还要多,因为他们有土地,土地是一个保障。目前的问题关键在于法律对公民的平等保护问题,这不是户籍问题本身的问题,是在户籍上附着的问题。有人做过一个统计:南京这些城市户口,附着上面的价值在50万左右;北京户口,把各种利益算起来,大概在100万左右。也就是说弄了一个户口,在这上面附着的有23项挂钩,在那儿挂钩的实质上有100项左右。这里面的户口制度改革,我们今天讨论是不是回到1954年时,把户籍仅仅作为人口统计的方式,按将来人口管理,我觉得这个未必有什么意义。假设将来管理创新,连人的指纹弄到身份证中,统计人口可能会非常快,现在按户口统计,未必是准的。将来对人口的统计管理采用什么样的方式,如果从这样的角度来说,户口是否存在没有实际意义。
如果用户口来附加这么多的利益,这个问题可能是一个实质性的问题,这个问题怎么解决?有法律上的问题,比如说现在的“迁徙自由”是否有宪法权利,现在在讨论,法律领域踊跃列决了这个权利作用保护的对象,并没有说法律没有保护的权利,你到法院去,法院是不理你的。所以首先在法律上是不是一个宪法权利要明确。
另外通过解释现在的宪法,国家根本保障人权的条款来推进迁徙自由,并不说迁徙自由没有入宪就不认为是一个宪法权利,这要做一个解释,要不然跟政府说有迁徙自由,他们会说法律上有写吗?这是一个问题。
第二个问题,现在要取消这方面的差别的话,我觉得可能跟利益有关,有管理的问题,也有利益的问题。比如教育,这里面因为教育优质资源掌握在少数你的手里,包括医疗,不光是户籍问题。比如何教授生病去体检谁跟你体检,部级领导去体检占多少的公共资源,这是一个本质问题,跟户籍有关联也不一定是一个实质性的问题。
第三,最终问题的破除,一个是靠城镇化,一个是靠国家经济发展。现在一些重要城市生活水平也很高,干嘛老在北京这儿待着?刚才景老师说,用一个破窗理论,我觉得一个不够,要捅几个窟窿。这是我的看法。
主持人:北京生活压力大,不少人逃离北京。现在北京农村人不愿意有北京市户口的,北京郊区农民不愿意搞城市户口,因为他有地。
焦洪昌:上次南京市长,把村头集中,把农民强制赶到城镇中,农民不愿意来,所以未必是人们都想进城。
王建勋:户籍制度改革需市民付出代价
主持人:感谢焦老师,把历史讲得比较清楚。下面有趣王建勋教授做点评,大家欢迎!
王建勋:谢谢何院长、何领导、何同志、何同学,我们的关系很多,也谢谢冯老师的发言。户口制度要真改,动力在哪里?激励机制在哪里?不仅仅是为了管理人员管理和控制的便利想要这么做。另外一个是老百姓,北京很多市民反对农民工子弟来这里高考,因为会抢占这里的资源,跟他的孩子造成竞争,不愿意,所以就骂一些主张异地高考呼吁的做法。怎么样解决这些问题?他们就是一些既得利益集团,包括上海、广州、深圳很多市民都是如此,没什么好的方式,除了让他们从观念上改变,以前的观念是错误的,让他认识到原先的看法的是错误的,如果还坚持你的特权,那么有一天你是被特权的对象,如果冒过领域或冒一个行业领域里坚持特权,特权不会消灭,要想消灭这种东西所有人会付出代价,这对北京市民或者其它市民是比较大的代价,他们不愿意放弃,每个人对自己孩子的教育看得很重要,如果要跟北京孩子竞争考北大、清华,会把你视为一个竞争对手,不把你视为一个友好邻居,而是竞争对手,你抢了他们的饭碗。
说到这里任务就更大了,很多人负有自我做起的责任,正如这个社会的变革一样。现在在很大程度陷入集体行动的困境中,为什么这么多人想要选票但要不了?是因为我们不能采取行动,太多的人希望搭便车。超越每个人的私利,集体行动起来,放弃眼前的利益,追求长远的利益,但这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所以户口改革不是短期能完成的,在我看来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谢谢大家!
田方萌:中国城市间户籍制度排斥低技术劳工
主持人:感谢王建勋,下面有请田方萌博士做点评,大家欢迎!
田方萌:听了几位老师的发言,学习很多,我个人的研究方向是国际移民,回国以后发现中国讨论的移民一般都是户籍问题,尤其是农民工的问题,我就看了一些材料,发现有个似曾相识的感觉:中国的户籍制度类似国际移民体制。我首先想起看过的一篇论文,是美国西南大学的一个老师写的:中国农民工很像在美国的墨西哥人。隔着半个地球,有惊人的相象:中国农民工做底层工作,墨西哥人在美国也是如此;在中国的大城市,农民工会比较容易认出来,墨西哥人也是这样的状况;再比如美国的墨西哥人说一口西班牙语,你讲英语他不懂。我们这边的农民工也是这样,讲一口方言。身份上,农民工没有本地户口,在美国的墨西哥人也没有绿卡或公民资格。
其次,十年以前户籍改革逐步在地方层面推广,中央对户籍的控制越来越少,地方的改革的结果没有松动对于低学历、低技术的限制,而是更欢迎高学历的。或者你买一套房子,或者在这里办厂,就帮你解决户口问题。还有一个城市需要的稀缺工作,你可以过来,也帮你解决户口。在这点上,中国各个城市之间的户籍政策趋向有点像发达国家之间的移民政策,比如美国、加拿大,这些国家有不同的吸引人才的政策。如果你具备一些工作经历,年龄适度,就可以移民过去。
我听说上海出台了一个打分制度,大学生在上海落户,达到要求就可以去。这非常像加拿大的积分制度。
李响:就是学加拿大的。
田方萌:这两种制度对低技术劳工的态度一般是排斥的,背后有类似的机制。第一,社会福利水平越高,对外来人口的排斥性就越强,比如欧洲的福利国家,他们接收移民的程度就不如美国;第二,接收外来移民有一个原则,如果外来人口对本地的经济贡献大于福利,则受欢迎,否则就被排斥。在目前中国户籍改革中,有高技术、有海外学历,这样的人才可能会解决户口。对于低技术劳工,政府一般还是持有“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态度。
那么这两种制度是否具有合法性,或者说自由迁徙是否属于基本人权呢?我对国际自由迁移持保守态度,目前人类还没有到那一程度。比如大家都很熟悉的《世界人权宣言》,其中第13条说一个人有权离开自己的国家,但没有说有权进入另外一个国家。所以在2008奥运会之前,《南方周末》采访司马南,他就问了记者一个问题:我为什么不能到美国打工?目前国际范围之内迁移还没有被各个国家普遍认可,美国人也不是随便就能来中国打工。但在国内自由迁移很多国家还是做到了。
具体到福利和居住的身份是否应该挂钩,我觉得还是有一定的联系。我在美国念书时,到当地的图书馆借书,他们说只要有一个地址就可以。比如拿一封信过去,上面写着你的名字和住址就可以借到书。我所在的学校一个公立学校,对本州学校和外地学生收不同的费用,相差很在,外地可以高出60%至70%,所以福利跟居住身份有一定关系。但我想应该给人开放一种渠道,比如你经历怎样的一个过程,就可以成为该州的注册居民。
我说的主要是两点:国内户籍制度越来越像国际的移民体制,改革方向应朝着发达国家国内的移民体制发展。谢谢!
主持人:经过一个下午的讨论,我觉得我们对这个问题有了比以前更清醒的认识但也比较迷茫,这是发改委的特点。各位老师讲得非常精彩,让我们用热烈掌声向他们表示感谢!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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