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瑞生:招聘要不要问“爸爸去哪儿”

2013年12月25日06:20  钱江晚报

  在史上最难就业季,“事业单位招4人,3人是领导子女”此类的新闻最让人揪心。即便这不是“新闻”,而是2008年的“旧闻”被人翻了出来。 现代快报日前报道称,徐州淮海战役烈士纪念塔管理局于2008年招聘了4名讲解员,其中有3人的父亲都是当时局里的副局长。

  虽然难说是一个萝卜一个坑,但是四个坑有三个萝卜也并不逊色。如果我们把这一事件与当年轰动一时的湖北利川“萝卜招聘”事件相比,其亮点更为突出。其一,利川招聘中,一人为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一人为南京大学研究生,都是名校毕业的“骄子”,并不完全是李刚之子之类的“衙内”,徐州事件中,被招聘者好像并没有如此骄人,甚至还因为专业不对口遭遇诟病。其二,利川事件中的父母也只是本单位的“股长”,“爸爸团队”的风光远不如徐州的三个副局长。

  对于如此怪相,公众当然有权利质问“爸爸去哪儿”。不过,与以往质问查处反省不同,相关部门调查后最终认定,这次招聘是按正常程序进行的,没有违规。其实,媒体与公众大可不必质问所谓的“非正常程序”是什么,只需要问问“正常程序”是什么。如果在正常程序与非常程序之间,双方不能达成默契,一人认为是鹿,一人认为是马,那这不是缺程序,而是缺基本共识。

  正常程序是,依照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27条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需实行回避制度。在今年二季度新闻发布会上,人社部表示,要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在中国吏治的历史中,汉朝开始便有了严格的亲属回避、籍贯回避、职务回避和考试回避。徐州事件中,除去籍贯回避,当事人在另外三项回避制度中,都有越线的嫌疑。

  当然萝卜招聘事件一直时有发生。问题在于,招聘回避有制度,但没有制度化。当下,亟需贯彻《公务员回避规定》和事业单位回避制度,将针对新进公务员、事业人员的“家庭背景”数据分析进一步细化、制度化。也就是说,招聘之前要问问“爸爸去哪儿”,招聘之后,拔出萝卜必须带出泥,而不是让警察盯上曝光者。否则,在公务员中混进了诸多世袭的“铁帽子王”,“萝卜招聘”成了“萝卜开会”,这支队伍蜕化为没有战斗力的八旗子弟也就为期不远了。

(原标题:招聘要不要问“爸爸去哪儿”)

(编辑:SN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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