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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政治发展的一个标志在于,人们开始关心起政治,重视那些民意代表是否履职、称职。过去几年的“两会”,外界对委员代表的履职表现投入了较多的精力。
不过,从委员代表的履职表现看问题,只呈现出单向的一面。从委员代表自身出发,他们在履职过程中有过什么遭遇,又是如何去应对的,则是构成参政议政图貌的另一面。这几天,来自会场的一些声音,某种程度上道出了这另一面的情况。
前天是政协小组讨论时间,委员们结合自己的履职实践讨论政协工作,由于集中了不少的抱怨,被戏称为“吐槽时刻”。比如,有委员自嘲,说了也白说,白说还要说。而更为具体的例子,是委员许明金讲述的一个有关建设保障房的案例,姑且不说前后经历的这种周折,就是到了最后,保障房建成了,供水供电却没有人管,协调会开了163次,问题还是没有解决。用许明金的话说,作为政协委员,我曾三次写信反映情况给市长,都没有得到回复,愧当政协委员。
许明金讲的例子可能有点极端,从在场委员们惊讶的反应来看,这样的情况并不多见。然而,163次协调会和委员的感受却着实反映了一些问题。
163次协调会,每次都有会议记录,始终在协调,又始终协调不过来,开会和解决问题彻底地分开了,工作效率的问题不言自明。不过,如果仅从这一角度来谈,问题可能还过于个案。我更关心的是委员参与163次协调会本身。
委员亲自跟踪自己所关注的问题,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想尽一切办法,斡旋、协调、写信向各方面反映情况,在一般看来都是一种积极的履职表现,也是值得肯定的。事实上,大部分最后付诸执行的提案,都是在这样的全程参与,以及相关主责部门的配合处理中解决。 所以如一些委员所言,问题能不能解决,不仅是提案所指向的问题是不是真的存在,它还要有委员对问题的持续跟进,委员个人打交道能力的运用等一系列其他因素同时成立。即便如此,问题能不能解决,依然不能确定。
拿163次协调会来说,抛开协调无果不论,委员前后参加了163次协调,其间付出了多少精力,光一个数字即说明了一切。花了这么大的精力却没有个结果,委员个人的挫败感是可以理解的。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是什么样的议题值得一个委员用去所有的履职时间呢?进一步而言,委员的工作,是不断地研究问题,发现和提出问题,还是把所有精力放在同一个议题之上,帮助协调解决问题?照我们惯常的想法,委员的履职过程是从发现问题到解决问题的过程,这样的想法,甚至与委员自嘲的“不决策、不执行”的尴尬定位不符。在我看来,协调这些进入执行层面的问题,并不该由委员负责,委员应该花更多的精力在找出问题,并向相关部门指出问题所在。
在这个层面上来说,委员们之所以会感到履职无力,陷入“无用功”的循环,是由于某种程度的“越界”。本质上,这种“越界”又是由执行层面的低效无为“倒逼”所致。委员的权力并不无限大,他们的精力能力也有局限,要打破这种悖论循环,还得在主责部门这头找问题。
(原标题:打破委员履职中的悖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