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报:国际追逃追赃拓宽中国反腐广度

2014年08月17日02:59  北京青年报 收藏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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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社评本报评论员 樊大彧

  ““裸官”虽然不能与贪官划等号,但一些人成为“裸官”的目的,就是为便于随时失踪。贪官外逃一般要经过转移资产、家属先行、准备护照等一系列准备过程,相比一般刑事犯罪,贪官外逃之前往往会暴露更多蛛丝马迹,有关部门对此应该高度重视,加强监督预防工作。”

  由监察部主办的亚太经合组织(APEC)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第一次会议8月15日在北京召开。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的建立,对于加强亚太地区打击贪官外逃和非法资金外流方面的国际合作具有重要意义。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黄树贤此前表示,在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趋势下,必须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而追逃追赃是反腐败国际合作的重点内容。

  目前我国究竟有多少贪官外逃,涉及赃款又有多少,因为没有准确的信息发布,相关数据不得而知。在被媒体曝光的个案中,一些公职人员犯罪后携款潜逃,涉及的资金动辄数以亿计,可知外逃贪官卷走的腐败资产总额惊人。贪官外逃及巨额非法资金流向境外,危害中国的金融稳定,损害公众切身利益,破坏社会公平正义。国际追逃追赃,已成为我国反腐败斗争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

  十八大以来,中央把反腐败斗争提升到事关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对腐败分子重拳出击,决不手软。上月底,中央政治局原常委周永康因涉嫌严重违纪,被中纪委立案审查。如果说,周永康落马标志着中国反腐败的力度空前加大,那么,大力开展国际追逃追赃,则意味着我国反腐的广度正在迅速拓宽。今年初,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十八届中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力度,决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最高检、公安部、外交部等部门纷纷将打击外逃贪官列为反腐败重点工作,公安部于7月启动“猎狐2014”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在不到一个月时间里,公安机关已将18名重大经济犯罪境外逃犯成功缉捕回国。

  外逃贪官及其他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目前较为集中的目的地是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由于中美之间没有引渡条约,美国已成为中国经济逃犯的头号目的地,职务高、案值大的外逃贪官在美国尤为集中。近年来,对护照和身份证明管理较宽松的一些太平洋岛国和中美洲国家,也成为热门的外逃目的地。面对如此广阔的区域,以及各种法律难题,中国的国际追逃之网想要做到“疏而不漏”,将逃到天涯海角的腐败分子缉拿归案,实属不易。

  国际追逃追赃是中国反腐斗争中的一块短板,为了弥补不足,有关部门已着手从体制机制方面进行改革。今年3月,中纪委内设机构改革,新成立的国际合作局的一项重要职能就是海外追赃追逃。7月份,最高检宣布,将成立国际追逃追赃和违法所得没收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境外追逃追赃力度。今年以来,中纪委、最高检、公安部、人民银行先后出重拳部署海外追赃追逃,这表明中纪委牵头、各部门密切合作的海外追赃追逃联动协调机制已初步形成,我国追逃追赃的法网正逐步收紧。

  治理外逃贪官问题,除了加强国际追逃追赃,也要做好未雨绸缪的预防工作。预防贪官外逃,首先就要治理裸官。“裸官”虽然不能与贪官划等号,但一些人成为“裸官”的目的,就是为便于随时失踪,心怀鬼胎的“裸官”距离外逃只差临门一脚。贪官外逃一般要经过转移资产、家属先行、准备护照等一系列准备过程,相比一般刑事犯罪,贪官外逃之前往往会暴露更多蛛丝马迹,有关部门对此应该高度重视,加强监督预防工作。

  “贪饱就跑,跑了就了”,如果不能将外逃贪官绳之以法,无疑会让更多贪腐分子滋生侥幸心理。我国必须采取强力措施追逃追赃,给妄图外逃的腐败分子以震慑,打破贪官外逃避责的幻想。同时也要积极堵塞漏洞,提升防逃控逃水平,最大限度地保护国家和公众利益不受损失。

(原标题:国际追逃追赃拓宽中国反腐广度)

(编辑:SN143)

文章关键词: 国际追逃 反腐 裸官 中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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