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 波
随着APEC的节奏,国际社会进入“北京时间”。地球村从各个角落投向北京的灼热目光中,一则新闻格外引人关注:APEC通过《北京反腐败宣言》,并以部长级会议《联合声明》附件形式对外发表。
从文件文本来看,这篇1500余字的《北京宣言》显示出亚太经合组织成员“将带着崭新的活力与姿态”推进反腐合作。值得一提的是,《北京宣言》是第一个由中国主导起草的国际性反腐败宣言,对于建构亚太地区乃至全球反腐败合作新秩序而言,堪称谋深划远。
显然,加强追逃追赃国际合作是《北京宣言》整体架构的“压舱石”,也是未来衡量其执行力和落实度的关键词。因为从反腐败国际合作旧秩序来说,不利于后发国家的因素众多且由来已久。其中,既有对相关国家制度、意识形态等方面的“有罪推定”,也不乏法律规定、证据认定、司法合作等方面的“水土不服”。于是,一些在原籍国大肆贪腐的罪犯,在发达国家花大钱买到合法身份,漂白非法资财,尽享优裕生活的安全感。
从中国的高压反腐大局来看,国内的“主场”打得不错,需要提高走出国门“打客场”的能力。尤为可取的是,《北京宣言》没有追求“大而全、高大上”的务虚化政策宣示,而是抓住务实合作的最佳落点,把住减少国际分歧的利益平衡点,把反腐败国际合作与经济体共同利益挂起钩来,加快建构国际追赃追逃的恢恢天网。
但众所周知,追赃难于追逃,防逃难于追逃。跨越追赃追逃的壁垒和难关,须把握“三流、两库、三能”,在落实《北京宣言》的行动中掌控话语权。所谓“三流”,就是对涉逃涉赃的人员流、资金流、信息流加强预警监测和互通共享,对嫌疑人及其利益相关人实现高效识别及痕迹管理。
所谓“两库”,一是追赃追逃典型案例库,二是侦查缉捕工具方法库,以便各国专业人士分享操作经验,加强侦测、调查并起诉腐败、贿赂、洗钱与非法贸易等方面的专业培训。
所谓“三能”,一是国内法治能力,如修订完善刑法、刑事诉讼法等,强化对腐败罪犯进行缺席审判、没收违法所得等国际通行司法打击;二是国际谈判能力,如借《北京宣言》之余热,与美、加、澳等APEC成员国在引渡条约、司法协助、反洗钱等领域的谈判加温,促使更多“避罪天堂”关上大门;三是精确打击能力,对外逃贪官的主要目的国和重灾区实施定向合作。
既然那些干了坏事的人能在太平洋两岸游走,在互联互通的“新常态”里,我们也应更有底气、更有办法把他们“请”回来,接受迟早要来的公正审判。▲(作者是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
文章关键词: 反腐败
已收藏!
您可通过新浪首页(www.sina.com.cn)顶部 “我的收藏”, 查看所有收藏过的文章。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