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昨(8)日,在81路公交车上,一女乘客以侵犯自己肖像权为由,拒绝向售票员出示月票所贴的自己“玉照”。
昨日下午,一辆81路公交车行至金河路站时,上来一中年女子。
“小姐,买票。”售票员依次卖票过来。“我是月票。”“拿出来看一下。”女子低 下头磨磨蹭蹭从包里摸出月票,但用两根手指捏住了照片,耍扑克牌似的用手在售票员面前一晃,又迅即放回了原处。
“小姐,你能不能把照片给我看清楚?”售票员怀疑此女的动机遂说道。“我已经给你看了,怎么还看?”女子撇着嘴问。“我看你用手挡住了照片,必须照片与当事人对上号,请支持我们的工作。”售票员解释道。女子道:“女人照片有什么好看的,大男人没见过嗦!”“小姐,请把月票拿出来我们查验一下。”售票员连说了3遍。
看着自己快成“众矢之的”,该女更一语惊人:“那好!你看我照片就得赔我肖像权!”女子还是没有拿出月票。
到了通惠门路,该女子不顾众人异议,大摇大摆下了车。走出五六米远后,她还回转头朝汽车说“拜拜!”
律师:赔肖像权没有道理
成都元绪律师事务所王和平律师:乘客向售票员索要月票照片肖像权不合法。月票使用是针对某一个人,售票员检查也是为了防止多人使用同一张月票,避免偷梁换柱。《民法通则》对侵犯肖像权的界定是,把个人肖像用于橱窗、广告等不利目的,而该乘客明显夸大了肖像权的范畴,曲解了法律。(记者 李庆)
手机铃声下载 快乐多多 快来搜索好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