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恨陈逸,我恨他”,悔恨与愤怒交织在心头的陈毛媛女士一来到律师事务所,便嚎啕痛哭。与她共同生活了10多年的男友陈逸因癌症于2000年5月去世,3个月后,陈逸父母取走了陈逸股票帐户里的450万元巨款,“这笔钱是我和陈逸共同炒股所得,理应有我一半”,陈毛媛愤怒地告诉记者。陈毛媛一纸诉状将陈逸的父母告上了法庭,本月中旬徐汇区法院将开庭审理。
■新闻回放
痴情女爱上小裁缝
家住闸北区的陈毛媛原本有一个幸福的家庭,丈夫是一家外轮运输公司的船长,收入颇丰,邻居们都很羡慕地说:“陈毛媛家很有钱”。
1987年,陈毛媛因定做衣服认识了小裁缝陈逸,在交往中,陈毛媛得知陈逸是插队落户回沪的知青,单身一人住在本市兴业路,曾开过小吃店,做过小生意,但都因不景气而关门。后来做起裁缝,生意也不好,邻居们都说,买1斤青菜,陈逸要吃好几天。陈逸的父母嫌弃陈逸贫穷,也不和他来往。
或许是丈夫常年出海的缘故,陈毛媛不知不觉爱上了一贫如洗的陈逸,并不顾家人和亲朋好友的反对,与陈逸同进同出,吃住在了一起。
买认购证发了大财
1992年,第一批股票认购证面世,陈毛媛听说买认购证可以赚钱,便拿出家中积蓄,托朋友先后购买了600张认购证。认购证开奖后,需要钱购买中奖股票,陈毛媛再次拿出全部积蓄购买中奖股票。就这样一批批认购证中奖,上市股票抛出后又购买新股,资金越滚越大。从1992年的1.8万元原始资金,直至2000年5月陈逸因患癌症去世,资金帐户里现金达450万元,另有股票市值50万元左右。
然而,股票交易的帐户和资金帐户却是陈逸的名字,对此,陈毛媛解释说:“自己和陈逸好了多年,十分相信陈逸,并且当时她还没和丈夫离婚,陈逸提醒过她,如果帐户开了她的名字,将来离婚时财产分割会有麻烦,于是,陈毛媛把全部积蓄放进了以陈逸名义开的帐户里。
四年含辛茹苦照顾陈逸
1998年,陈毛媛终于和丈夫离婚,陈毛媛和陈逸搬进了鲁班路的房子,两人公开同居,去年4月,陈毛媛还与陈逸以夫妻名义在上海福寿园陵墓购买了双人墓穴,而此时,陈逸的癌症已进入晚期。
陈逸是在1996年就患上了肝癌,在4年的患病日子里,陈毛媛始终陪伴在陈逸身旁,日夜服侍,就这样,婚事也就一拖再拖。
2000年5月,陈逸在医院里去世,悲痛中的陈毛媛回到了娘家居住。三个月后,当陈毛媛回到鲁班路家中时,却发现门锁被撬,屋中的主人竟然是陈逸的兄弟,更让她吃惊的是,当她来到证券交易所时,又发现陈逸资金帐户里的450万元巨款已经被人提走,后来得知是被陈逸的父母提走的,提款凭证是一份遗产继承的公证书。
要回自己的那一半财产
陈毛媛至今想不通,长期以来,陈逸和其父母几乎没有来往,在陈逸4年的患病日子里,其家人和父母也从未来探望过,直至陈逸去世,其丧事也由她操办,陈逸父母没出现过一次。
况且,她和陈逸长期以夫妻名义同居,一起合伙炒股时,虽由陈逸出面,但她始终陪同在旁边,原证券公司的经理亲眼目睹,陈逸患病后,她也经常代陈逸进行股票交易,从不需要办理任何委托手续,工作人员都认为她是陈逸的妻子。现在,陈逸父母却将她和陈逸苦心积攒的所有钱财拿走,连招呼都不打,太气人了。虽然她和陈逸不是合法夫妻,她无权继承陈逸的遗产,但她要要回她和陈逸合伙炒股所获资金中属于自己的那一半财产,她认为要求并不过份。
2000年11月15日,陈毛媛一纸诉状将陈逸的父母告上了法庭,她要求陈逸的父母支付由她和陈逸共同炒股所得钱款的一半———250万元。
■新闻追击
陈毛媛:倾情付出却换来一场空原告律师史五大告诉记者,本来还是深爱着陈逸的陈毛媛现在非常痛恨陈逸,每次说起陈逸,都嚎啕痛哭,并不停说:我恨陈逸,我恨陈逸。
据陈毛媛所讲,自己以前非常爱陈逸,所以不顾家人的极力反对,和他住在了一起准备结婚,陈逸生癌后,经常大小便失禁,她每天要为陈逸擦身、洗脚一个多小时。没想到4年含辛茹苦的照顾换来的却是这样的结果。现在又得知陈逸竟然藏有好几万的私房钱,而陈逸的父母就凭借这几万的私房钱,认定1992年购买股票认购证的1.8万元原始资金是陈逸的,事实上,这几万元的私房钱是股票认购证还没面世前,陈毛媛给陈逸钱买老八股赚回来的,但陈逸却把这笔钱一直藏着,到买股票认购证时也没拿出来,陈毛媛万万没想到自己深爱的陈逸竟然留“这一手”
,把她害苦了。
陈逸弟弟:这笔钱是留给我们的当陈毛媛知道陈逸股票帐户里的450万元巨款被陈逸父母取走后,便立刻来到了陈逸父母家,要求最起码归还一半的钱,可陈逸的父母一分钱都不愿意给。陈逸的弟弟竟然还对她说,这笔钱是陈逸留给我们的。据在陈逸父母所在地的居委会了解,当年,陈逸插队落户回沪,和父母住在一起,其父母嫌弃他落魄,把房子一分为二,陈逸一人住在兴业路,从此陈逸和其父母很少来往,这连警署都知道。陈逸去世后直至尸骨成灰,其父母也从未出现过,可现在陈逸父母却把他和陈毛媛一起赚的钱全部拿走,这从情理上太说不过去了。
证券所李某:陈说,一分钱也不给父母据邻居马某讲,1992年1月,陈毛媛带了很多钱和马某以及陈逸一起去证券交易所,马某亲眼看到陈毛媛将钱交给陈逸后,陈逸去买了许多认购证。而据证券交易所的职员李某讲,2000年5月26日,陈逸在医院里已经不能动了,陈逸把他叫到床边说:“自己和陈毛媛合伙炒股这么多年,现在先分给陈毛媛100万元,过几天再去拿些给陈毛媛,剩下的给政府。”关于父母要不要给钱,陈逸说,与父母20多年没来往了,一分钱也不会给他们的。可第二天陈逸去世了,本来还准备去做公证的。
被告律师:陈逸和父母有来往
被告陈逸父母的律师戴作隽告诉记者,在1995年和1998年,陈逸在兴业路的房子要卖掉,可房子的产权是陈逸母亲的,办手续时母子见了好几次,怎么可以说几十年不来往呢?陈逸母亲是看不惯儿子和一个有夫之妇同居,所以来往比较少。
该律师说,原告陈毛媛的一些证人的证词也是一面之词,不是亲眼所见,亲耳所听,法律上属无效。至于证券交易所的职员李某所见证的陈逸给陈毛媛100万元,这已经很对得起陈毛媛。当然感情不能用金钱来衡量,我们也知道陈毛媛照顾陈逸很尽心,很感谢她。
另外,陈逸在病中有4年,陈毛媛十分了解陈逸的病情,完全有足够的时间让陈逸写下有关协议,为什么没有呢。
法院:原告要拿出合伙炒股的证据目前此案正由徐汇区法院以股票合伙纠纷案立案审查,9月中旬开庭。
当记者拨通徐汇区法院的电话时,法院的有关人士告诉记者,据目前的情况,原告陈毛媛必须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合伙炒股的事实。由于陈逸已经去世,生前也未留过遗书,特别是陈毛媛和陈逸并未结婚,而股票交易的帐户和资金帐户却是陈逸的名字,给案件审理增加了一定的难度。
另外,所谓陈逸的私房钱更增添了本案的难度。可以说这个案子是一个典型的情与法的大碰撞,法院会根据各方面的的证据、情况,依法判定。
律师界的不同声音:是合伙炒股纠纷还是遗产之争
上海市达辰律师事务所史五大:
从现在的证据来看,陈毛媛和陈逸的合伙炒股是事实,所以这起案子应属于股票合伙纠纷,陈毛媛有权分割名义上属于陈逸的财产。陈逸的父母只能继承陈逸的部分财产,而不能剥夺陈毛媛对财产的分割权。按照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合法的继承应当是先确定可继承财产的范围,即先对遗产进行分割,然后按照法律继承分割后所享有的财产。如果陈逸的父母在未经分割的情况下就继承了全部遗产,则属于非法继承。
本案的特殊性是陈毛媛和陈逸同居多年,尽管属于非法行为,但正是基于这个事实,才有陈毛媛和陈逸的合伙炒股事实,否则陈逸依然一无所有,其父母也无继承可言。如今,陈逸父母将财产席卷一空,这在情理上是说不过去的。
上海市沪一律师事务所律师戴作隽:
这个案子形式上是股票合伙纠纷,实质上属于遗产之争。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自1994年2月1日起,就取消了事实婚姻。即使陈毛媛和陈逸同居多年,也是非法同居,是无效婚姻,无效婚姻的一方不享有财产的继承权。原告以事实婚姻为依据是站不住脚的。另外,陈逸虽然有过短暂的婚姻史,但早已离婚,且无子女,陈逸生前对财产的分配也没有立过遗嘱,陈逸的亲生父母理所当然是陈逸合法的财产继承人,陈逸的父母和陈逸是否有无来往,并不影响其父母的合法继承权。
原告认为本案属于合伙炒股也是没有根据的,陈逸在购买第一批股票认购证前,就有10万多元存款在银行里,而当时购买600张股票认购证只需要1万多元,陈逸自己单独购买600张认购证是绰绰有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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