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例性骚扰案”下周开庭 原告有话要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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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8日15:34 新浪网 | ||
2003年6月30日,“北京市首例性骚扰案”将再次开庭审理。6月25日下午,案件的中曾与原告雷蔓小姐和被告焦先生在一个公司共事的六位同事主动向新浪网要求进行一次访谈活动,对与案件有关的一些情况进行说明。6月26日访谈摘要刊出后,新浪网主动与雷蔓小姐联系以期让事件双方获得平等的说话机会。6月27日,新浪网经过多次努力,与雷蔓小姐取 主持人:现在是晚上8点,按照与您第二次的约定,我们现在可以开始了吗? 雷蔓:好的。 主持人:请您谈谈对被告的六位同事25日关于案件的一些说明的看法。 雷蔓:稍等一下,我这边也要做一下录音。(雷蔓调试录音过程中。) 主持人:下周本案是不是要重新开庭? 雷蔓:是的。 主持人:是哪天?在哪里? 雷蔓:6月30号(星期一)上午9点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 主持人:这是第几次开庭? 雷蔓:一审的第二次开庭。 雷蔓:关于这次访谈,我想首先说几句。昨天被告方的其他几位下级、也是他同事主动找到新浪作了一次访谈,对于这次访谈,我看了之后感到很愤慨,以至于具体内容都没有怎么仔细看。关于这次访谈,我想提出几点反驳意见。 我不表示就要限制他那一方的言论自由,但我想如果他们想被告方说话的话,可以到法庭上来。该怎么说,我就怎么辨驳,这是一种正当的解决问题的方式。可为什么他们主动找到新浪来,而且还不愿意透露自己的姓名。明明就是被告的几位下级,既然想为被告说话,真实姓名为什么就不可以说呢?我觉得,做什么事情都要问心无愧。这种事值得推敲,因为昨天双方进行了证据互换。这个访谈是在下午做的吧? 主持人:对。关于这次访谈是在6月25日下午进行的。 雷蔓:我想可能是被告方发现在双方证据强弱上,我这边占优势。所以呢,才作了一次这样的访谈。因为被告的同事,尤其是被告的下级,如果出庭作证的话,其可信度其实也不高。法官即便是相信一点点,但也不会太看重这个。从法院的角度来看,这是属于利害关系,我想大家都能理解。你想呀,他们不管是迫于压力还是怎么着,说什么话都会倾向于被告,这是肯定的。因为,毕竟被告现在还是他们的上级。 在他们所作的这次访谈当中,我看了有些内容是非常生气。他们不能说从来没有看见过焦宾骚扰我。比如,尤其是那次聚会什么什么的。我完全可以认为他们这种说法是他们事前商量好了的,这是他们统一的说辞。关于我被骚扰,不仅是指聚会那一次,还有很多次。我们可以在法庭上关于这个进行一个辩论。关于这个,我想在法庭上进行,就不在访谈进行过多的讨论了。 关于这次访谈当中,其中E先生和F先生所说的,有许多地方都很不负责任。 主持人:哪些地方? 雷蔓:在访谈当中的E先生是我和被告之间的领导,很明显,这个E先生就是张先生。他说,我曾经哭,是因为笔记本电脑呀什么的,我认为那不大可能。是因为我一直以来处于那么一种环境,正好因为那么一话头引起来了,当时我没忍住就哭了起来。这样,后来辞职。这个张先生与被告都有找我谈过话,并且还挽留过我。 在访谈当中的F先生?好像是其中的一位。他说起关于出差的事情。有一次,他带了一位新来的男孩子出差,因为他们都是男孩嘛,所以出差可以住在一起。我是很少出差,但我没有说非得他带我去不可,没这样表示过。部门里另一个女孩子出差的时候,我没太好提出,但她也没主动说要带我一起出差,所以我也没提出。但是关于他所说的我“严厉的质问他”,这是不属实的。而关于在访谈当中提到的那次聚会呢,我之所以去完全是冲着那个女孩子的面子。因为我在职的时候,一直是她在带我,跟她关系还不错。要不然,我就不会去了。在聚会之前,被告已经骚扰过我。在那种情况下,我也不好就当着被告发作。但我觉得,他们还是看到了(我被骚扰)。因为其中另外两个,现在已经跳槽到其他公司的那两个人,他们在录音里面,虽然他们语气还是含糊不定,但是他们还是承认(有这个事情)。我们当庭都可以进行辩论。 C女士和D女士,基本上我都可以肯定她们是谁。但她们不愿意(透露),所以我也就不好再说她们。 这个金融展,是我在公司在职期间负责的一个比较主要的事情,包括和外界的联络。当时,确实是被告人走过来对张先生说,(当时一共是四天,每个人分着站)某些同志的工作量是不是太大了,太劳累了?因为当时,我与另外一个男孩新来,所以我们俩站的天数最多。 另外,在游泳的时候,有人拉我的脚,这是事实。因此,我还到那个游泳馆作过调查。调查的时候,还有媒体来跟着我。还有,我被烟头烫,都是发生我身边的事情,这也是事实。我还可以进一步的找证人来证实这一点。这些并不是我凭空想像出来的。而且,被烟头烫尤为明显,是发生在4月底,正好是在我取证的过程中,且不说这件事情与这个案子有什么关系,但我确实是有这样的遭遇。 在访谈当中,他们都说,被告没有(阻挠)这个能力,但是我想不这样的。因为我也有一个奥德公司的同事,他说被告挺神通广大的。而且还证明在IT业呆的时间挺长的,认为他有这个能力。如果这几个人以他的下级的身份说他没有这个能力,明显是不成立的。另外,这件事情有没有方正公司的参与,现在我还不想说。必要的时候,可能会在庭上说一说,我认为在庭上说这个问题的话,会更好一些。 主持人:另外,您对其他几位的言论有什么看法吗? 雷蔓:其中B女士发表的言论,有一点我是尤为生气的。比如她说“我们有许多年轻漂亮的姑娘,她们面临的压力就会更大”。因为我起诉的是被告个人,而被告在中国还是有些名气,所以直到现在公司还没有裁掉他。因为我被骚扰的事件是在公司发生的,所以她们受到的压力会大,但这并不是我的责任。她不应该这样讲,这样讲对我很不利。 而且,她还说媒体报道这件事情,除了对当事人以外,还有些不良的影响。她这么说,我觉得可能主要是针对媒体,主要这个问题的处理方式。如果说公司把被告裁掉的话,就不会给他们造成什么影响。他们应该从这个方面来考虑。我从来没承认我去做过任何鉴定(编者注:是指做精神鉴定),这一直是被告要求法院要我去做(鉴定),是为了拖延开庭时间,这么做是非常非常不负责任的。 A先生说我一直比较执着。这一点和当时的情况是有点接近的,因为那个时候我一直认为这个职位是我当时毕业的时候最适合我也是我想要的工作。所以,我就争取过了,面试过多次,这是事实。 主持人:您离开方正后都找过工作吗? 雷蔓:是的,一开始基本上都在IT业的,像什么电子公司,网络公司等等,到了上海之后面试过咨询公司,虽然与金融沾边,但还是涉及到了系统的问题,还是与IT业沾边的。到2003年初,才换了一个广告公司。 主持人:在广告公司求职成功了吗? 雷蔓:成功了。 主持人:之前在IT业求职情况怎么样? 雷蔓:不顺利。 主持人:您认为都是被告在阻挠,对吗? 雷蔓:阻拦就业这个问题,我目前证据是最充分的。对方领导说话的一些电话录音就足以证明这一点。至少,他自己也承认过方正其他公司。虽然这个案件有相当一部分已经被证据证实了,但是法院还没有作出最后的审判结果。 这六个人不论他们想要怎样帮助焦说话或者怎么样,这也不会给法庭上带来什么问题。但是他们通过这种(访谈)的方式,我认为是非常不妥,反而有点掩耳盗铃。在互换证据之后,突然出现这样的事,我觉得是非常不好的。在访谈中,F先生提到了一点,说“公共场所要注意自己的形象”,我不知道我公众形象哪点不好了,这明显是带有贬低性的话。E先生说“这件事是一个误会”。既然有误会,其中肯定是有问题。他没有说,根本没有这件事。这怎么会产生误会的,即便像他所说的这是一个误会,他也得给我找出原因来。他们那边是怎么想的?这是当庭要说的。 他们说,他们都是问心无愧的。关于这一点,其中听说我要辞职的C女士,我现在基本上知道她是谁,我认为她说的一些话,是比较符合事实的。比如说,她听说我辞职的消息,这是事实。 主持人:您当时辞职的时候,公司人的反应怎样? 雷蔓:因为在当时我哭了。所以,每一个人都注意到我辞职这一个问题了。 主持人:大家都知道您辞职的原因吗? 雷蔓:我想那个张先生和被告是最清楚的。 主持人:除了他们,其他人不知道原因吗? 雷蔓:不知道。被告是我们部门领导,张先生是小部门领导。他们俩是最清楚这个事情。 主持人:在访谈当中,其他六位都证实您辞职之后还回过公司,对吗? 雷蔓:这一次我要重点说一下。这一次我回公司是去转档案。我离开公司之后,我的档案就放在方正。因为我觉得档案放在方正比放在人才市场好一点。因为可能要去上海了,我就回去转档案。在公司的时候,也就与他们随便扯了几句,也没说什么重点的问题。我要说说与当时事情有关的一点,当时我正在参加一个影视培训班,我跟他们说过,他们问过我。我在找证人的时候,也找过当时其中的一个负责人。这个负责人姓吴,还给我推荐过工作,要我到他公司去。本来他是愿意为我出庭的,不知道是不是他们知道我在他那参加培训还是怎么回事,本来开始态度还行,但后来又没同意。因为这个事,我后来还找到他,他本来是要我出庭的,后来他不愿意参与这个事,又说他不知道这个事。正好,我在回公司的时候,跟他们说起过我在参加一个影视培训班,所以就找到了这个人。所以,为什么我说他跟踪我?他们提到这个事,正好给了我一个机会,我确实是与他们闲扯了几句。 主持人:当时,你与其他闲聊的时候,气氛怎样? 雷蔓:当时气氛没有什么太多的敌意。那时候,我有隐隐的感觉,但是还没有正式确认。正式确认的时间是在2002年底去一家电子公司面试之后。我这个人吧,不是特别记仇的人,而平常也不会随随便便的对着人发火。我要是发脾气了,实在是到了被人挤兑的快不行了。 主持人:你在回公司的时候,与被告在一起的气氛怎样? 雷蔓:在当时对被告我确实没有显示出明显的敌意,虽然没有敌意,但是语气也不是特别缓和。与其他同事倒是闲聊了几句,但具体的我已经想不起来了。他们当时就故意问我在哪家公司工作。我觉得他们这样问是故意的刺激我。比如说,你现在离开了他们那,现在有没有找到更好的之类这样的意思。 主持人:你告诉了他们你在干什么了吗? 雷蔓:没有具体说。只说“我现在正在找工作”。反正他们那样问我,所以表示自己好。 另外,在访谈当中提到发笑话的事情。这个笑话是一个在外企的朋友转给我的,至于是哪家外企哪个人,我就不具体说了。我以为发这类笑话,没什么事。因为我以前实习的时候,也都发过这样子的东西,我没想到反应会那么大。其他人说以后别这样,我以后也就没发过这种东西了。当时,我还挺惊讶的。 主持人:关于这件事,公司人怎么看? 雷蔓:当时有一个女孩,好像是在访谈当中的D女士,她当时就说:你别这样,万一被其他部门的人看到,影响不好。我说:不会吧,部门之间还会这样吗?抓住了什么就得上告吗?她的意思就是说,别的部门的人看到了,就会告诉领导之类的。 主持人:针对这个事情,同事都劝过你? 雷蔓:对。后来我就没再发了。 主持人:在访谈当中,大家都说被告是一个对工作非常敬业的人,对于这一点,你怎么看? 雷蔓:我认可被告在工作上的一些能力。个人在工作上的能力并不能代表他就是一个完美的人,他是一个没有缺点、是一个不会做错事、在其他方面没有问题的人。我能说,我也很有能力,我在上海的时候,也表现出我的能力了,但谁也不敢说我是一个很完美的人。 主持人:你对于被告是一个对工作非常敬业的人的评价,你赞同吗? 雷蔓:在我看来,我没有看出他哪一点很突出,让我很佩服他。如果有的话,我一定会说出来的。而且,在我任职的三个月期间,我没有看到他有特别优异的表现,让我觉得他是一个不错的上司。 主持人:您认为他有阻拦你在IT业就业的能力吗? 雷蔓:我认为他非常有这个能力。 主持人:为什么? 雷蔓:比如说,他们都说他个人工作能力强。一个人工作能力强,表现在什么呢?他是做售前,售前还是偏销售市场的职位。这个职位既要有技术,也是需要人际关系的。这种职位,我也做过。一个人他能做到经理,他是需要凭一些东西的。 主持人:哪些东西? 雷蔓:我这边也有两三个证人表明他神通广大。 主持人:为什么说他神通广大? 雷蔓:他是从科达公司出来的。他在社会上有些这种关系,他有能力说一句话就让我失业。这也是别人亲口跟我讲的。 主持人:您是听别人说的?还是你已经有证据证明? 雷蔓:他工作能力强,就体现在他的人际关系能力强,这是一方面。如果你要是否认他有工作能力,却没有人际关系是不可能的。而且呢,奥德是做工行的,完全是搞的是工行的关系。可能各个公司的背景都不一样,这个我想在社会上工作过的人,或者有一定社会基础的人都同意我的这种说法。他们不可能否认他的这种社会关系的。 主持人:你认为他工作能力强,有社会关系,所以他有能力阻碍你就业? 雷蔓:既然别人都说工作能力强,而否认他没有社会关系,这本身是矛盾的。他阻碍我就业,主要看他接触人的层面。 主持人:你认为他接触到的都是哪些层面的人? 雷蔓:他接触的可能是某些公司的老板,或者是某些公司专门负责人力资源的,或者说部门经理。我是凭证据的。关于性骚扰问题,确实难取证。这种事情的发生还是隐蔽的多。他的同事或下级联合起来说没有看见我受被告骚扰,那我只能吃哑巴亏。我要明确指出一点,不论谁,不论任何人想为被告说话,我并没有权利限制他们,但请他们用真实身份。他们想为被告说话,就是想帮助被告。你要说出你是谁,你站出来是想表明什么。如果你真的想帮被告,那么你出庭,没必要采取隐性埋名的方式。我这段时间取证很难,不是因为好多不知道,而是他们觉得参与这件事很麻烦。 主持人:您认为被告同事出来作访谈,是因为上下级关系? 雷蔓:是上下级关系。当第一次出庭的时候,被告律师反驳我父母出庭作证,认为这是利害关系。但我认为上下级关系,才是利害关系。 主持人:6月25日下午访谈当中,E先生说你给他发过短信,内容是“我拿不到我想要的东西是不会走的,有本事你再也不进你公司的门或进了别出来。”有这回事吗? 雷蔓:我从来不记得我发过这种短信息。当时,我去方正取过证,当时他们都躲在公司里,我找的人明明在公司里,前台也不给我找。 主持人:你是看到了他们在里面不出来,还是猜测他们不出来? 雷蔓:我是看到了他们在里面不出来。 主持人:E先生说,你还给他打电话。有这回事吗? 雷蔓:我给他打过,我妈也给打过,包括我律师,希望他能说一些事情。 主持人:他接听过你们给他打的电话吗? 雷蔓:有的时候是不接。我妈给打电话的时候他接了。 主持人:他说了些什么? 雷蔓:他回复说他在外面培训没时间之类的。我给他打电话的时候,他什么也没说,什么都说不知道忘了之类的。 主持人:最后您还有什么要说的吗? 雷蔓:马上就要开庭了,如果走正常的法律程,我可以跟他们在法庭上当面说。但他们在证据互换后,突然在媒体上做访谈,而且隐去了真实姓名,这是不妥当的。明显是有隐情,他们自己都说了是误会,只要是误会就有隐情。明天(28)日下午我会在我家附近的餐厅里举行一个记者会,针对这几个说的话作个说明,我还将过去的录音整理了一下,精选的,给大家听一下。会对这个案子的动态进行总结。 本文为新浪网对雷小姐做的电话采访,新浪网编辑在保证原意的前提下做了整理。新浪网刊载本文只是为了向公众传达信息,并不意味新浪网认可被采访对象的言语为完全真实信息,文章内容不代表新浪网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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