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公安厅解疑新户籍制度 实施细则研讨制定中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8日03:10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于8月5日刊发户籍制度即将改革的消息后,连日来接到了大量读者的来电、来函。就读者反映急切、集中的一些问题,昨天下午,记者专程采访了河北省公安厅户政处的有关领导。 外省人员同样适用吗? 不少外省籍贯的读者询问,自己已在河北工作生活多年,也具备了新的户籍制度规定的基本条件,不知能否在河北落户。对此,河北省公安厅户籍科崔科长介绍,新的户籍制度对于想在我省落户的外省人员同样适用。 是否可以“非”转“农”? 毕业后,一些人因工作不理想或者单位倒闭,其城镇户口“已经没有意义了”,可否迁回原籍农村呢? 崔科长告诉记者,这么多年的户籍制度变革一直是侧重城镇,但这次改革不会局限于城市。“非”转“农”是这几年群众中出现的新要求,新的户籍制度将会对此问题作出明确表述。迁回原籍需经当地居委会、村委会等有关部门同意,有关部门须为其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 孩子可否落户亲属家? 一些父母反映工作很忙,为了孩子上学或监护的便利,孩子户口能否落到亲属家里? 崔科长明确表示:不可以。他进一步解释说,因为这涉及到孩子的监护权、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等许多问题,父母的“忙”并不能成为放弃监护权的理由。 此外,这样做不仅是为了对公民的身份和家庭成员进行确认,也是为体现户籍管理的职能,尽可能避免双重户口和户口空挂等问题,以免给户籍管理工作带来混乱。 超期会不会追缴罚款? 有读者问,已经超出了申报户口的期限,在新的户籍制度实行后,申报时会不会被罚款。崔科长介绍,为新生婴儿申报户口超出规定期限的,须接受罚款,在新的户籍制度实行后,申报户口时仍须缴纳罚款。 二胎还要不要准生证? 依据有关政策解释,对于新生婴儿,新的户籍制度规定只需出具《出生医学证明书》,就可在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常住户口,不再受其他任何条件的限制。这是不是说,以后的二胎生育就不用申领准生证了呢? 崔科长介绍说,在申报户口时只需出具相关的《出生医学证明书》,这极大地简化了有关申报手续,是新的户籍制度便民、利民原则的具体体现。然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人人都要遵守,新的户籍制度并不会与既定的计划生育国策和有关管理规定相抵触。 没有出生证怎么申请? 出生医学证明是一个公民最原始的证明资料,原则上讲必须具备才能申报户口,崔科长说。 对于农村地区的居民来说,可凭借接生人员、居委会和其他有关人员的证明,在父母所在的乡镇卫生机构换领出生医学证明。对个别情况比较复杂的居民,户籍管理部门需对其进行户籍调查,并对其真实身份进行确认。 另据了解,新的户籍制度的实施细则正在紧张的研讨制定中。 有关其他一些问题的解答,敬请关注明天的《燕赵都市报》。 讲述老百姓的户口故事,本报欢迎您继续参与有关户籍制度改革的讨论。热线电话:13831148000、E—mail:xwzk@sohu.com 本报记者:李健敏
笑话段子、整蛊短语精彩无限 难以形容的开心感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