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报解读新婚姻登记条例 “管理”引退折射服务理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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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9日09:33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8月19日电 中国国务院昨日正式颁布《婚姻登记条例》,今年10月1日开始实施。《北京青年报》今天的报道说,新条例的名称中“管理”二字正式引退,透视出今后婚姻登记手续将更加简化,环境将更加宽松,登记机关也将以服务为主。 报道称,新条例的显著特点是手续大大简化,其中最大的变化是明确规定我国内地居民申请结婚只需持户口本、身份证和一份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 新条例对登记管理部门的约束更强,如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除按收费标准向当事人收取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或者附加其他义务”;“违反规定收取的费用,应当退还当事人”。在登记机关方面,今后街道办事处不再办理婚姻登记,乡镇政府不再是农村地区群众办理结婚登记的惟一机关。 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全国人大法制委员会婚姻法修订起草小组组长杨大文则表示,这些变化都将有效避免目前在婚姻登记操作中出现的“搭车收费”、“乱收费”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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