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险"在杭正名两天投保20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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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2日08:08 杭州日报 | ||||
实习生丁佳妮杭州日报记者朱聚强 背负道德与法律的双重压力,“酒后驾车险”昨天终于走上了杭州保险市场的前台。巧合的是,早一天,保监会对“酒后驾车险”“合理合法”的正名,还余音绕耳。此间人士认为,来自监管部门和保险公司的正名,并不能从根本上平息老百姓对“酒后驾车险”的争议。 昨天推出该险种的天安保险在杭的相关负责人透露,早在今年1月1日起,杭州已经有“酒后驾车险”,面市8个月以来,基本处于无人问津的境地,销售尚没有启动。但近两天,投保“酒后驾车险”的驾车者已迅速升至20多人。 不为肇事者买单 在今年1月份的车险费率改革后,天安推出了7款车险产品,其中,乘用汽车保险、商用汽车保险、私家汽车保险和贷款汽车保险等四个产品附加了“酒后驾车险”。由此而引起了该保险上市将“纵容酒后驾车”的争议。 据了解,“酒后驾车险”是一种责任险。投保人只有投保汽车损失险和第三者人身伤害责任险、第三者财产损失责任险、乘客和驾驶人伤害责任险才可投保“酒后驾车险”,并且每次事故损失的责任限额为25万元。 市场反应“费劲” 虽然近两天内已有20多人投保“酒后驾车险”,但是天安保险公司杭州分公司副总经理钱心葵昨天还是用“费劲”两字简洁地概括出“酒后驾车险”遭遇的市场反应。在杭州某事业单位驾驶车辆的潘先生说,他绝对不会去保“酒后驾车险”。他说:“原因很简单,投了这个保险,不是说明我有酒后驾车的嫌疑。” 关于“酒后驾车险”可能在商业道德方面的失范,以及是否逾越法律雷池的质疑,使得天安保险态度格外谨慎。虽然“酒后驾车险”读起来较为顺口,听起来较为贴近,但天安保险的工作人员昨天一直将其拗口地称作“非常事故特约损失险”。 各界看法不一 记者昨天采访了杭州几家主要的财险公司,业内对“酒后驾车险”的看法不一。大多数人认为,作为商业保险,“酒后驾车险”承担的是民事责任,肇事者还是要承担刑事责任,因此与法律不相违背。但是业内并不看好“酒后驾车险”的市场生命力。一家财险公司的工作人员说,从全国市场只有三四百人投保的情况看,“酒后驾车险”的市场前景并不被人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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