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犯被超期羁押2年3个月 屡遭刑讯死在看守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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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1日10:11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
宁远县唐翠英来电反映:她前夫蔡成旺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宁远县公安局超期关押在该县看守所达两年三个月之久,期间屡遭刑讯,身体严重受伤,又未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最终死在看守所。公安局未通知亲属,当天就匆匆将尸体埋葬。 痛得昏死多回 1999年8月28日晚,宁远县城关医院女职工肖燕被杀,该县公安人员经侦查,认为42岁的个体司机蔡成旺与另一男子李朝云有重大嫌疑。 蔡生前写给有关部门的数份申冤材料中有这样的表述:2000年4月12日晚,宁远县公安局刑侦队欧阳建军等人突然闯入我租住的房子,没出示任何证件强行将我带到公安局。4月14日下午5时左右,他们问我肖燕是怎么死的,我说不知道。他们就抓住我的头发猛打耳光,用拳头重击胸部、背部和腰部,用穿皮鞋的脚踢裆部、腿部,用木棒打腿,用手锁喉,如此连换三批人轮番审讯,一直折磨我到4月15日凌晨6时许。我的左耳被打聋,阴部被踢青,头皮、左眼被打裂,身上血迹斑斑,全身青紫,没一块好肉,痛得不知昏死了多少回。快到天亮时,见我实在挨不起打了,他们就编造好口供,连看都不给我看,凶悍地强迫我签字按手印。当天中午,我被投入了宁远县看守所。 蔡又在写给其前妻及儿女的信中说:“我被刑侦队打得身体不行了,帮我弄点田七粉来,买点治拉肚子的药来。” 在检察院的几次提审中,蔡都否认以前的供词,说那是刑侦队员刑讯逼供所致,是他们自编自造的。 死因不明就安葬 在蔡死后第6天,2002年7月25日,宁远县看守所在其《关于犯罪嫌疑人蔡成旺死亡情况的报告》中说:蔡自入监以来,一直心事重重,心灰意冷,特别是同案犯李朝云被捕归案后,其绝望心情更加严重,积郁成疾,身体状况日趋下降。鉴于此,由该县政法委牵头,组织公、检、法三家对蔡的严重病情进行了专题研究。2002年7月9日,看守所将蔡送到宁远县人民医院检查,结果显示,肝内部严重受损,贫血严重,但无法查出病因。永州市中院刑一庭庭长答复:“查不出病因就继续关押在看守所。”蔡被送回看守所,给予相关治疗。蔡案定于7月22日开庭。 2002年7月19日15时10分,看守所值班人员发现蔡昏迷不醒,急送其至县人民医院抢救,15时30分蔡抢救无效死亡。 蔡死后,公、检、法三家联合对其进行尸检,并派人寻找、通知其亲属。尸检并未就死因作出说明。蔡的妻子已与其离婚,亲属未找到,视同亲属自动放弃对死者的安葬。当天,蔡被公安部门安葬在公墓山。 蔡的亲属在一个月以后才知道他的死讯。 索赔32万元 蔡的亲属及其律师认为,蔡当兵出身,一向身体健康。宁远县公安局对蔡刑讯逼供,致其严重受伤,且严重超期关押,未依法予以释放、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变更强制措施,剥夺了蔡自己去医院接受救治的权利,又不履行法定职责,对蔡进行及时有效的救治,从而致蔡死亡。蔡的两个堂兄及一个侄儿就住在公安局旁,他的侄儿还因蔡案在公安局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何况公安局知道蔡委托了湖南长空律师事务所骆曾光律师为其辩护,故在蔡死后,公安局直接通知上述人员就可以了,可他们为何既不通知其亲属或律师,又不查明死因,就匆忙处理尸体?亲属连蔡死亡的消息都不知道,又何来自动放弃安葬?因公安局拒不告知,至今亲属都不知蔡到底葬在何处。 宁远县公安局一副政委对说记者说,蔡参与作案确凿无疑,同案犯李朝云已被枪毙。蔡是病死的,死因不清,属正常死亡,不是事故,与公安局无关。正常羁押期限不超过一年,蔡被关押了两年多,这种超期羁押全国都很普遍;再说超期羁押是法院久拖不判所致,不是公安的问题。蔡原来的妻子远嫁台湾,又找不到其他亲属,是公安局出钱将蔡安葬在公墓的。蔡的亲属一直不敢去公墓,因那里会问他们要地皮钱。他们现在是想利用此事弄一笔钱。 目前,蔡的亲属申请国家赔偿,要求确认宁远县公安局对蔡的一系列行为违法,要求该局赔偿亲属死亡赔偿金和生活费共计32万多元。本报记者周智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