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周刊:上海监狱现状--大墙那边的“风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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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7日03:36 新民周刊 | |
冬至前,“三无对象”赵某从干警手里接过过 冬的衣物和日用品 大墙那边的“风景” 撰稿/沈嘉禄(记者) 雷锋塑像前,一张淡妆生活照 赵媚(化名)手里的化妆盒虽然比名片盒大不了多少,但她看得清镜像里的一张瓜子脸掩饰不住一阵阵欣喜。口红接触嘴唇的一刹那还有点颤抖,以至于她描了好久才有点像样。毕竟,这是她服刑八年来第一次化妆,第一次拍照,而且在有着一百多年历史的提篮桥监狱内,也是破天荒的。 八年前赵媚从家乡义乌来到上海打工,在一家宾馆酒吧里做服务员,她的男朋友爱喝酒,她就从架子上偷了几瓶洋酒给男朋友开开洋荤,喝不了的以很低的价钱脱手。当审判员告诉她这几瓶年份很高的洋酒案值高达一百多万元时,她几乎昏过去。最终,她为无知和贪欲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拍了照后我要寄给老家,让父母看看……”她对记者说。看得出,此时此刻她很想家。 其实,据乔利国监狱长介绍,给犯人拍照从几年前就开始了。十多年来,来沪打工的外来人员不断增加,在沪违法犯罪的比例也在上升。提篮桥监狱在押罪犯中外地人员比例从上世纪90年代初的12%上升到目前的50%多。这些外地罪犯远离故乡亲人,平时很少有家属探视和生活接济,坦率地说,有些罪犯家属到上海跑一趟的路费都难以筹措。监狱将外地罪犯中特别困难的这部分人员通称之为“三无对象”。 “这些‘三无人员’自身素质较低,适应能力较差,有些还没能融入上海的社会环境,在服刑改造过程中容易产生消极悲观、自卑封闭等不良情绪,我们除了在监区管理中严厉杜绝地域观念,对服刑人员中以宣扬地域观念等手段拉帮结伙欺压外地罪犯的行为给予处罚外,对‘三无人员’每年给予生活补助。‘改造剪影慰亲人’活动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推出的,也就是由刑务处教育科组织全监外地罪犯自愿拍张照片寄给家属。活动推出后,即有1300名罪犯拍了照片。”乔利国监狱长说。罪犯拍照时可以脱去囚服,穿上自己心爱的便服,女犯人也可以化点淡妆。背景也不是在监房内,可以在室外,罪犯们就选了一处颇为雅致的小花园,因为那里立着一尊由专业人士创作的雷锋半身塑像。 在此基础上,提篮桥监狱推出了“四个一工程”,它要求干警每逢外地罪犯生日,都要送碗生日面,拍一张生活照,写一张生日卡,谈一次生日话。 在记者采访时,发现正好有一个中队在“雷锋”前排队拍照,便服,微笑,气氛相当轻松。冬天的下午,散射光打在他们脸上,效果很柔和。干警告诉记者,今年年底,即使不过生日,每个外地罪犯也都可免费拍一张照。为了取得较好的视觉效果,这次拍照已经持续一星期了。也有个别人员没站在镜头前,因为他们觉得照片寄回家并不是一件光彩的事。 监狱超市背后,一个特殊的“消协” 2003年夏天,提篮桥监狱内的犯人通过网络向某超市购买了180包真空包装的糟凤爪,食品送到后他们发现有变质情况,立即向监狱“罪犯消费权益保护中心”投诉。“消保中心”又很快与厂商取得联系。开始厂方不承认,监狱方面就将厂方请到监狱查看实物,在确认食品确有问题后,厂方终于决定全部调换。 过去,犯人的吃穿住均由监狱提供,犯人的生活用品也靠监狱“自种自养小加工”来解决,极少有其他消费行为。后来监狱也能供应一些食品和日用品了,但提供什么货,全由监狱决定。有些犯人就认为“监狱会照顾关系户,市场上卖不掉了才给我们,而且快到期了,价钱也贵。”也有些犯人觉得“政府让我们自己买东西,已经很不错了,你还想咋的?” 乔利国监狱长说:“跟他们解释不通,会产生负面影响。去年初吧,监狱管理局领导就提出新要求:后勤保障社会化。其实在1998年,青浦监狱已经开设了全国第一家监狱超市,在国际社会也引起很大反响,因为这在国外也很少见。于是我们将青浦监狱的模式引进来,在社会上公开竞标,最终美景超市成了我们的供货商,所有的物品与市场上是一样价。” 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监狱超市不能将所有商品一一陈列出来,只能陈列少许样品,靠网上选购来完成。但监狱方面在具体操作时发现,有些商品到货后,在品牌和规格上与犯人的要求有出入,有些新商品事前没标价,到货后大大超出犯人的心理价位,矛盾不可避免地产生了。有鉴于此,去年8月监狱在虹口区消协的指导下,组建了一个“罪犯消费权益保护中心”,中心主任由监狱生活卫生科科长兼任,一个以前从事过金融工作的犯人任副主任。 由3个干警和20个罪犯组成的“狱内消协”是个机构健全的组织,在组建之初就在市消协秘书长赵皎黎的指导下制定了《服刑人员消费权益保护暂行办法》,每两月一次例会,还建立了投诉信息网,和登记、编号、立档等制度。台湾罪犯王某因抢劫罪被判死缓,开始家中并不知道他已入狱,没送来衣物用品,生活较为困难。比如他的脚特大,穿45码的鞋,在狱中超市买不到。“狱中消协”成立后,他抱着试试看的心情打了一份报告,申请去鞋厂订做一双保暖鞋。“狱中消协”的干警特地为他联系了厂家,不久,一双特殊规格的保暖鞋就送到了他手上。 这双鞋对狱内的港澳台犯人震动极大,他们纷纷表示人民政府做事不含糊。 方便面是犯人购买较多的食品,而且方便面厂商经常搞些促销活动,比如有种方便面只要剪下包装的一角就可以兑回一元钱,但必须拿着这个角到超市才能兑现。这对犯人来说显然无法实现,有人想请干警办一下,结果被老犯人狠狠地训斥为“叫政府队长给你跑腿?太过分了!”但“狱中消协”的干警知道后,果真将他们手中的兑奖角收集起来,一起兑成现金打入他们各自的账户内。 一年多来,这个特殊的消协为服刑人员调换各类物品2500余件,大批退货5个批次,处理集中投诉案15起,零星投诉近200件,为狱中罪犯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4万元,共有7类商品通过中心向超市提出了降价要求。 明年1月1日起,一个较为完善的《上海市监狱罪犯消费权益保护工作暂行办法》将正式实施。条例明确规定了罪犯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品种、质量、价格、计量、经营作风、服务态度及经营者侵权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和投诉的权利。 因为维权工作做得较好,前不久,“狱中消协”副主任还获得减刑奖励。 犯人与监狱长, 一档特殊的谈话节目 2003年9月初的某一天,龚某又回到了提篮桥监狱,看到熟悉的高墙,看到站岗的武警,他不免有点紧张,脚步有点迟疑,但很快又为自己壮了胆,因为这次他不是作为犯人进来的,而是来做一档节目的。那档节目名叫《心桥访谈》。 当灯光打在他身上,当话筒支在他面前时,他又不免激动起来。他对着摄像机镜头,就把它想象为一个朋友的眼睛,他舔了舔焦燥的嘴唇后说:“出去两年了,很多现实问题摆在我面前,就业,谋生,结婚,生小孩,赡养父母等等,使我一时手足无措,大家都知道,我文化程度不高,在竞争的社会如何生存?确实让我心乱。后来街道干部来了,帮我在一家仓库里找到了工作。不久我自己成立了一家快递公司,开始了创业之路,我既当老板又当伙计,骑着自行车送快递,一步一个脚步印地走着新生的路。现在我又开了第二家公司。要知道,管仓库,送快递,都需要诚信两字,但我做到了……” 这档节目几天后就在监区内播出,犯人们从曾被判处15年徒刑的龚某身上看到了人生的希望。自新很难,但又不怎么难。 在提篮桥监狱里,犯人可以看电视新闻,还可以看球赛直播,每年的中央台春节联欢晚会,监狱长和干警陪他们看,为此,包括乔利国在内的许多干警已经十多年没跟家人一起吃年夜饭了。但犯人更爱看《心桥访谈》。 《心桥访谈》是参照中央台《实话实说》的形式,于去年2月份推出的一档面对面访谈节目,由犯人提问题,让监狱长和管教干部来回答,希望通过通俗易懂的方式,为犯人解读政策、探讨人生价值,指明改造方向。“犯人们提的都是些他们最关心的热点问题,也是我们最想对他们说的。在这档节目开播前,他们只是在私底下议论,而且总是按照很低的认识水平来看问题,而现在公开谈论显然效果要好得多。”乔利国监狱长挑明了节目开播的利弊。 监狱方面的创新意识还体现在主持人的选择上,他们没有让“警花”担任,而是选了一个有文化,普通话讲得也不错的犯人来承担。当他出现在闭路电视的屏幕上时,犯人们的感觉大不一样,他们认为“自己人”居然可以与监狱长平起平坐讨论一个个话题。“震惊,真的震惊。当时的感觉就是政府真的把我们当作人。”一个犯人对记者谈了当时的感觉。“你想,平时我们只有在大会上看得到监狱长,大声训话,我们只有受训的份。他看你一眼,我们就会浑身颤抖,汗毛竖起来。他是政府的代表,是法律,是威严的,而现在主持人穿着囚服,居然可以与佩戴001号警徽的监狱长面对面,放在过去是做梦也不敢想的。” 这个犯人的话很有代表性,罪犯一时还不能适应与干警“平起平坐”的待遇。 有一次主持人就如何公平地对犯人考评、减刑,职务犯罪的损失如何界定,财产型罪犯的附加刑如何执行,如何保证犯人的生活、学习及休息时间,如何接受社会矫治,能不能拥有收音机等问题请监狱长解答,回到监房被大家一顿臭骂:“你要死啊,你胆也太大了,这种问题也敢问。你看着吧,要吃苦头了,你这个主持人也结束了。” 几天后节目按时播了,主持人也没被穿小鞋,下回还是他出镜。再后来,他得到全监区犯人的尊重,有些心里话也请他带进演播室。他成了犯人与政府之间的媒介。 除了“走近监狱长”专题节目外,《心桥访谈》还做过国庆探家罪犯归来谈大墙外观感的节目,还有将55名曾是处级以上干部的罪犯集中起来做一个“话说反腐倡廉”话题,并请来工商管理局的干部,为犯人重返社会后创业作政策方面解释。今年全国人民迎战非典时期,有些犯人家属正好处在第一线,《心桥访谈》抓住热点,就两个犯人中一个请求母亲不要到医院上班,另一个则鼓励妻子奔赴小汤山的典型例子,并不是简单地批评某人自私怯弱,而是展开了一场人生观价值观的大讨论。节目播出后,收到了极好的效果。八监区40多名从事医护劳动的罪犯写了申请书要求到上海市监狱总院的高热病房去。而监狱长则明确表示,如果服刑人员在护理过程中发生意外,在抚恤上与监狱干警享受同等待遇。- “犯人也是改造的主体” 监狱推行人性化狱政管理,在大墙内外引起关注。为此,记者专访了上海市监狱管理局党委副书记麦林华。 记者:推行人性化狱政管理,会不会造成罪犯角色错位,从而降低刑罚对他们的惩处力度? 麦林华:首先我要说明,推行人性化狱政管理从建国后就开始了,不是现在才开始。只是今天在内容与形式方面有所突破与创新,更明确了它的意义。在人道、严格、科学、文明的狱政管理原则下,它的内容是很广泛的。它保障了犯人在合法的前提下享有人身安全、拥有合法财产的权利,受教育和参加劳动的权利,依法申诉、控告、检举和揭发的权利,还有人格的尊严。我们在法律的框架内推行人性化管理,其核心内涵就是满足犯人的合理需求,促进罪犯逐步重新社会化,保证他们人性的健康发展,防止他们成为监狱人格。应该说,依法对罪犯判刑对他们来说就是惩处,监狱是依法执行机构,如果服刑人员没有再违法,就不应该再进行额外的处罚。 记者:什么是监狱人格? 麦林华:监狱人格是一种畸形人格,这种人表面上唯唯诺诺,内心却无比阴暗,耍两面派手法,对社会、对政府、他人充满仇视。 记者:如何促使罪犯在改造期间将人格变得健全? 麦林华:我们干警和社会各界都要做到三个基本观念的转变。一,监狱的观念。它不仅是惩罚场所,更是改造场所。我们不能剥夺罪犯合法的部分自由和权利。二,罪犯的观念。过去以阶级斗争的眼光看,罪犯就是阶级敌人,势不两立,但现在应该这样界定,罪犯是触犯了刑法,并被依法处罚的人。有些是过失犯罪,你能说他就是坏到根的人吗?我们还应该看到,绝大多数罪犯是愿意接受改造而且可以改造的。三,改造的观念。过去主要通过劳动来改造,所谓通过劳动来洗刷罪孽。现在更强调通过教育来实现。行为与心理的矫正,文化补习、法律教育、技能培训等,都是围绕这个中心来展开的。目的就是要激发人的趋善性,鼓励正面的影响战胜负面的影响,使他们以一个新人回归社会。 观念转变后,我们推行人性化狱政管理就不难理解了,罪犯在这样的环境和氛围中也就更容易接受改造。 记者:从实践效果看,罪犯在这样的环境中,是否认同人性化管理的终极目的? 麦林华:绝大多数是认同的,因为他们受到了人格的熏陶,也知道关心人,尊重人了。有些人在犯罪时,确实是丧失人性的,或者说是表现出人性恶的一面,但我们不能因为他暂时的人性休克而对他也不讲人性。再说,犯人也是改造的主体之一。 记者:罪犯不是被改造的对象吗? 麦林华:犯人当然是改造的对象,但严格地说来,要接受改造的不是他的肉体,而是他犯罪的根源和动机。我们要激发一个人的趋善要求,鼓励犯人与我们一起改造存在于其内心导致犯罪的邪恶欲念。如果他没有做一个正常人的愿望,是改造不好的。我们改造犯人的终极目标是促使他们社会化,而且能够谋生自立,不再违法。这也是挽救生产力要素,保障社会安定。所以说到底,人性化管理既与国际行刑大趋势相吻合,也代表了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新民周刊》授权新浪网独家报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