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处罚搞“女体盛”商家 指其悖国情侮辱女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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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8日18:13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昆明4月18日电 (记者纳家骅) 昆明市西山区卫生局、区工商局今天依法对举办“女体盛”活动的商家作出处理。 举办该项活动的昆明晓忆娱乐有限公司和风村餐厅被责成立即改正,今后不得再从事“女体盛”以及类似活动,并处予罚款两千元人民币。
经昆明市卫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联合调查并核实,昆明晓忆娱乐有限公司和风村餐厅在四月二日举办的“女体盛”推介活动,将近乎赤裸的女性人体物化为摆放食品的载体,邀诸多家新闻媒体记者和客户参加,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有关方面称,昆明晓亿娱乐有限公司举办的“女体盛”活动,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有关基本原则,直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七条第二款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并一致认为,该活动不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也不符合中国的国情、中华民族的道德标准和人民群众的传统习俗,有悖社会道德,有伤社会风化,是对女性人格的侮辱和歧视。 相关专题:日本“女体盛宴”首现昆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