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中院一审判处马加爵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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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5日03:44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昆明4月24日电(记者张文凌)今天下午,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马加爵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马加爵,今年22岁,系云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生物技术专业学生。2004年2月上旬,马加爵在云南大学鼎鑫学生公寓与其同学唐学李、邵瑞杰、杨开红等人为琐事争执,认为杨开红等人贬损自己为人差、性格古怪等,并认为自己在学校的名声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马加爵为报复杀人而进行了一系列周密细致的准备,积极实施犯罪,最终致4人死亡。其主观上具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马加爵为泄私愤图报复而连续、残忍地杀害了多人。依据《刑法》的相关规定,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 另外,对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出的附带民事诉讼请求中合理的部分,法院予以支持,具体赔偿事项将另行判决。 昆明市中院新闻发言人蔡顺斌在庭审后说,庭审出示的鉴定结论证实,马加爵作案时具有完全责任能力。从实施作案计划到接受法庭审判,马加爵的思维、对答和希望法庭对其严惩的陈述都十分清晰、明确,印证了鉴定机关关于马加爵没有精神病的鉴定结论。 此外,马加爵也不存在自首的情节。马加爵作案后即出逃,公安机关在掌握了其涉嫌犯罪的一些重要证据后向全国通缉,在群众提供“发现马加爵”的明确线索的情况下将其抓获。在被抓获前,马加爵有足够的时间和条件去自首,但他没有这样做。庭审中,他也明确表示自己并不想去自首。因此,不能认定马加爵有自首情节。 如马加爵提出上诉,本案将进入二审程序;如不提出上诉,本案将进入死刑复核程序。 相关专题:马加爵落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