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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处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若干规定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2日13:58 中国教育电视台《法制播报》

  网上购物,电视直销已经不是什么新鲜的事情了,百姓也觉得方便。可当出了麻烦,不满意,想退想换时,一系列问题就来了。比如交涉的通信费怎么办?邮寄费怎么解决?国家工商局颁布的《关于处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若干规定》,就上述所说的情况做出了详细规定。

  随着现代科技的推广普及,市场上出现了不少新的经营方式,一些与邮购相类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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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方式,如电视直销、网上销售等,逐渐为不少消费者所接受,但因为目前相关法规保护消费者条款的欠缺,许多消费者在接受这类非传统的服务时常常不知如何来主张自己的权益。《规定》的第五条对此作出了规范,并对消费者退货时除了货款之外其他费用的解决,也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即经营者还应当承担消费者为此必须支付的通信费、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商品退回的邮寄费等合理费用。

  此外《规定》对有关约定与承诺、缺陷商品、格式合同、购物凭证以及经营者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消费者合法要求等问题做出了具体的界定和要求,大大增强了工商机关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执法工作的可操作性。这样维护了消费者利益也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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