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今起严典治超载,12部门联合制定实施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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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0日14:16 龙虎网 | |||||||||
【龙虎网讯】大吨小标车辆主动恢复“真身”的,公安部门将免费换发行驶证,交通部门不再追缴其以前“逃避”的养路费用——昨天,省交通厅、省公安厅、省经贸委等12个部门首次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在全省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与此同时,省交通厅、公安厅等部门今天上午联合行动,开始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为期一年的集中治理。专门成立的省治超办还向社会公布了两部咨询监督电话:025-84206859、84206839。“超限超载害苦了江苏人引以为荣的高速公路!”在今天上午的联合“治超”行动仪式上,省交
为了配合这次行动,我省12个部门第一次联合制定超限超载治理实施意见,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这次行动中要严格规范汽车生产改装市场,严格贯彻汽车产品技术标准,全面清理整顿“大吨小标”和各种非法改装行为;逐步建立收费标准确定的听证制度,推进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完善养路费等规费征收政策,实现养路费等规费计征吨位与车辆出厂标定吨位、行驶证核定吨位的三统一;研究制定《江苏省公路超限运输管理办法》等,为治理超限超载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等。目前,我省62个固定、机动检测点和133套检测设备已经到位进行工作,这次为期一年的“大整治”第一个月是重点治理车货总重超过20吨的违规车辆。 作者:陈岩 (来源:扬子晚报) 相关专题:国家七部门联合治理车辆超限超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