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两民工“公平”换妻:按妻子年龄补差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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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3日11:00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泸县潮河镇居民陈林与牛滩镇居民朱富同在贵州省水城务工。2001年春,朱富的妻子曾英来到水城。陈林常出入朱富夫妇的宿舍,不料一来二往,陈林与曾英彼此有了好感,并很快发展到如胶似漆的程度。 有一天,朱富撞见妻子与陈林同床共枕,气得抓住陈林就揍。陈林并未还手,而是对朱富说:“我把妻子周琴叫来陪你,不就扯平了吗?”陈林随即写信叫周琴速从老家来水
周琴到水城后,陈林有意冷落她,并故意安排她与朱富多接触。受到丈夫冷落的周琴,得到朱富全心呵护,感情自然偏到了朱富一边。相互交换的这两对夫妇,住在同一屋檐下两年余,彼此居然相安无事。 陈林觉得如此非法同居终非长久之计,只有离婚后再结婚。但他又想,自己妻子比朱妻小两岁,以年轻的换年老的“划不来”,于是想出一个折中的办法:叫朱富补两万元的“差价”。但朱富得知后坚决反对,他认为:陈林先勾引他的妻子,又多“占用”两个月,“两不补”比较公平合理。两人各不相让。 2003年12月25日晚,陈林带领几个人闯入朱富家,再次要求朱富补“差价”,遭到拒绝后对朱富拳脚相加,并用刀刺伤其大腿、右背部位。公安机关对打架肇事者给予了治安处罚,并严肃批评了陈林、朱富两夫妇。前不久,这两对错位的夫妇协议离婚,并与昔日的情人结为合法夫妇。(文中当事人系化名)(欣君) 相关专题:劳务企业欠付民工工资引发的社会问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