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撞死人找朋友顶罪 真假“祸手”双双入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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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1日13:14 新桂网-当代生活报 | |||||||||
当代生活报讯(记者卢荻 通讯员覃江武)自己开车撞死人,竟叫友仔顶替“自首”。近日,这对真假交通肇事者齐被判刑。 2004年5月22日深夜2时30分,隆安县某单位职工梁某驾驶一辆小轿车沿南宁市明秀东路往西方向行驶至明秀东路铁道口时,撞死在此步行的藕某。事故发生后,梁某即驾车逃逸。当天12时许,梁某指使友仔何某冒名顶替其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到隆安县公安机关“自
后来,梁某与藕某的家人达成和解协议书,共赔偿206000元给藕某的家人。南宁市兴宁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梁某违反了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了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了一人死亡的后果,且肇事后逃逸,其行为已构成了交通肇事罪;何某明知梁某是交通事故肇事者而为其作假证明包庇,其行为已构成了包庇罪。梁某在案发后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积极赔偿受害者经济损失,依法予以减轻处罚。法院遂于9月8日依法作出一审判决,梁某犯交通肇事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何某犯包庇罪,判处管制一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