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播报》:高考证件被抢谁来担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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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8日15:39 法制播报 |
《法制播报》节目近期播出了节目《高考证件被抢谁来担责》,以下是节目实录: 导语:又到了学校开学的日子,现在,各学校都在紧锣密鼓的开展一年一度的迎新生入学活动。当安徽省肥西县二中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们都相继拿着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报道时,他们的同学刘勇却因考试证件被抢,连考场都没有进入。不过,这桩“高考离奇案”终于在8月10日作出了一审判决。来看今天的《有法天天说》。 今年6月7日,安徽省肥西县二中的高三学生刘勇的高考证件被抢。 解说:刘勇是安徽省肥西县二中的一名高三学生。6月7日,当刘勇在高考考场外等待进场时,小卖部老板方某找到他,向其讨要一笔89.5元的欠款,而当时刘勇身上只有10元钱,无法全部偿还,谁知方某却抢走了刘勇的身份证、准考证等证件,造成了刘勇未能进入考场。十年的寒窗苦读,却因为区区的89.5元钱,丧失了参加高考的机会,对于一个学生来说,是一件无比痛心的事情。于是,刘勇把方某告上了法院,要求法院判令她向自己赔礼道歉,并索赔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1.5万余元。 解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八十一条明确规定:违反本法规定,侵犯教师、受教育者、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解说:肥西县法院当庭判决,被告人抢夺高考证件行为已构成侵权,应赔偿原告复读费3200元钱,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至此,这件高考证件被抢案件算是画上了句号,然而,类似的事件以前也时有发生,这不得不引起人们的深思。 《法制日报》社影视中心《法制播报》 电视节目全国播出网 http://news.sina.com.cn/c/2004-08-26/10044142519.shtml 新闻线索、维权投诉,请拨打010—84720124 相关专题:法制播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