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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遭遇家庭暴力 丈夫表示有苦难言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1日11:41 CETV《法制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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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婚妻子遭丈夫暴打,男方却表示自己是“有苦难言”。CETV《法制播报》栏目的记者走访了这位不幸的女士以及婚姻家庭问题方面的专家,解析妇女保护自身利益的法律途径。以下是节目实录:

  主持人:新婚不久就遭遇丈夫拳脚相加,广州市的满女士提起这事就一肚子委屈。有意思的是,当记者采访满女士丈夫的时候,这位打老婆的男人表示自己也是有苦难言,有道 是清官难断家务事,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124记者从广州发回的报道。

  解说:2004年6月28号,一位姓满的女士来到我们法制播报广州记者站所在地,向我们讲述她丈夫如何长期打她的事。事后我们跟随满女士来到附近的一个花园,她说就在这个花园,她想抱抱分别已久的女儿,可是他的丈夫不仅不让她看女儿,还在大庭广众之下对她拳打脚踢。

  受害人 满女士:就在这里,来到这里的时候,我想再摸一下我女儿,当时他就打我,掐着我脖子几次。他左手抱着女儿,用脚踢我,我就这样子倒下去,我当时抓了这个东西就爬起来,他又几次掐我脖子,我又倒下去,大概四次。

  解说:看着泪痕满面的满女士,我们很想知道,因为什么满女士不回家居住,满女士的丈夫又是为了什么要打自己的妻子,他们的生活中一直就伴随着争吵吗?

  受害人 满女士:在谈恋爱的时候就没,打就绝对没有。但我先生脾气有时比较不好,婚后2个月开始,具体时间2000年12月12日开始,就开始打我。

  解说:根据满女士所说的情况,我们知道婚后她也就只过了两三个月不挨打的日子。即使在生下女儿之后,丈夫依然对她拳脚相加。

  记者:经常打你吗?

  受害人 满女士:打我是经常打的。

  记者:怎么经常打?

  受害人 满女士:有时一天打几次,最少一个星期打一次。

  记者:他怎么打你的?

  受害人 满女士:拳打脚踢了,拳头就打头啊。

  解说:当满女士回忆那天的情形时,两位住在附近老人就在旁边,他们说那天他们碰巧目睹了满女士被打的一幕。

  旁观者:我也不知道是两夫妻,她老公抱着小孩在那边打,拿脚踢她。

  记者:你看到她老公打她什么地方?

  旁观者:拿脚踢她身上,踢她脚。

  记者:这样打了多长时间?

  旁观者:我们下来都不知道大了多久了,我们看的就半个小时吧。

  记者:当时打得厉害吗?

  旁观者:打得还是有点凶的,

  记者:他穿着皮鞋吗?

  旁观者:他穿皮鞋一踢,一脚就把她踹到那里去,花坛上去。

  解说:伤心的满女士还给我们出示了一份医院诊断书和法医鉴定书,上面写着:耳膜凹陷,脑震荡及综合症。满女士说这是去年7月份丈夫一记耳光的结果。我们找到满女士的丈夫,希望他能解释自己的行为,但是他矢口否认自己打人。

  满女士的丈夫 陈先生:没有那回事,我心疼女儿,女儿要她照顾的,我怎么可能打她呢。

  解说:我们拿出医院的诊断书,看过后,陈先生告诉我们那次打妻子是因为她想把大姐买给妈妈的营养品拿走,自己不给,两个人就发生了争执。

  满女士的丈夫 陈先生:可能争吵起来就刮了她一个耳光。

  解说:满女士说就是这一记耳光让她再也不想回陈家了。而据男方的父母讲,儿媳妇很早就不安心过日子了。

  满女士的公公:她这个人呢,就贪钱,要钱,没达到她的要求,她就制造矛盾,又说这里的东西不好吃,我又做不了这些事(家务),就这些矛盾,就走。

  解说:陈先生说在满女士回娘家居住的那段时间,自己也曾经去接过她。

  满女士的丈夫 陈先生:已经约好明天我说我8点钟回去接女儿和你她回来,她就失踪了,我那天找了一个早上,全家人打她手机,不回电话。那我很心寒,我说我们大家的事不能拿个小孩来搞。

  解说:那天晚上,陈先生只把女儿接回了家,然后暂时交给自己的姐姐照顾。他说满女士一发脾气就嚷着要卖掉孩子,这种情况怎么能让她带孩子。

  满女士的丈夫 陈先生:叫她照顾女儿啊,她说她没能力啊,给她都拿去送人啊,不是我说假话。

  解说:就这样,满女士和女儿一分开就是一年多。难道她就不想女儿吗,在这期间,她就没有回家看过女儿吗?

  满女士的丈夫 陈先生:这样我带女儿回来她就一去不回头了,怎么说她也不回来了。

  受害人 满女士:我不敢回家,如果回家被他打死都没人知道。

  解说:到底不敢回家是怕挨打,还是因为嫌弃家里没钱不愿回家,到底是先挨打还是先嫌弃没钱,这一切都很难有确切的说法,但是不管怎么样,陈先生和满女士之间的距离已经越来越远了。

  记者:您觉得还有和好的可能性吗?

  满女士的丈夫 陈先生:不可能的。我就是想和好,我都对不起那么多居委啊、工会妇联那些人,人家帮她,她还投诉人家,投诉居委投诉妇联,说人家办事不利,拆散她夫妻。人家想你好,她说人家拆散她夫妻。全部是无中生有的事。

  解说: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满女士和陈先生之间的是是非非也不是一句两句话能够说得清楚的。那么从法律对于家庭暴力的界定来看,陈先生的行为算不算家庭暴力呢,满女士又应该通过什么途径来保护自身的利益呢?

  专家介绍:

  雷明光,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专业委员会秘书长、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理事。

  雷明光 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在这个案件里面不管妻子满女士有多么多的缺点或者说她也做了一些不该做的事情,作为她的丈夫来讲都不应该使用暴力回击妻子,不管是在家庭里面还是家外,夫妻之间使用暴力都是不对的,按照我们国家现行的婚姻法的规定,应该说构成了家庭暴力。

  主持人:专家介绍,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可以要求当地居委会或村委会进行劝阻或调解,如果暴力实施的情况严重,居委会或村委会解决不了,还可以向当地的公安机关报告,采取强制措施予以制止。那么,既然出现了家庭暴力事件,作为满女士应该怎样及时有效地进行取证呢?

  问题一 满女士如何对自己遭受家庭暴力及时取证

  雷明光 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最好在遭受家庭暴力的当时请求当地的居委会或者村委会或者当地公安部门去出警取得第一手证据,然后到医院去验伤,这样才能证明你的伤害是由于丈夫的家庭暴力造成的,那么丈夫才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解说:由于家庭暴力具有隐蔽性的特点,所以取证比较难。一般情况下,事后虽然拿到了医院的医疗证明,要想证明其伤害是丈夫的暴力造成的也非常困难。说家庭暴力的问题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在国外提倡妇女对家庭暴力实行零忍耐,零忍耐就是不要忍耐。专家认为满女士也不应该继续忍耐,要适当地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问题二 满女士应该怎样主张自己的权利

  雷明光 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如果离婚她可以把家庭暴力作为双方感情破裂(和)离婚的一个法定理由,同时由于对方有过错,所以在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有过错的一方法院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与此同时受害方还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如果受害方不愿意离婚,婚内能不能提出人身损害赔偿呢,这个问题在我们国家理论界现在有争议,但我想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不管是夫妻还是社会上的其他人,一旦自己的人身遭受损害以后他都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来追究对方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

  124提示:

  1、家庭暴力是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2、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可以求助于当地的居民委员会、妇联组织或向公安机关报案。

  3、家庭暴力的受害人要及时留下书面证明并进行医疗鉴定。

  《法制日报》社影视中心《法制播报》 电视节目全国播出网:http://news.sina.com.cn/c/2004-08-26/1004414251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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