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照商户出售不合格产品导致消费者死亡成被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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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4日14:57 《法制播报》 | ||||||||
《法制播报》栏目3月4日播出节目《两无照商户出售不合格产品导致消费者死亡》,以下为节目实录。 主持人:如今人们生活水平提高了,这一块两块的小钱谁也不会太在意,但是对于很多商家来说呢,哪怕是一块钱的利润也要争取,为什么呢?有这一块钱呀,东西就算没有卖赔。就是为了赚取一块钱,北京的两名个体商户便把不合格的漏电保护器买给了消费者。既
解说:日前,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因销售不合格漏电保护器而导致消费者死亡的案件。被告周建芳和吴本红是西城区盛宏达商品批发市场和四环综合市场的个体商户。2004年6月,吴本红从周建芳的摊位上买了两个漏电保护器,回到自己的摊位后,又将漏电保护器卖给了消费者。 公诉人:你挣了多少钱。 吴本红:5毛也不是1块。 解说:经过检验,周建芳和吴本红销售的漏电保护器并不符合安全标准。尽管两人从事百货、小电器的经营都已经一年有余,但是他们判断商品是否合格的标准却有点过于自信。 吴本红:我在合法市场进货,且有问题的货能到周建芳处更换就是合格的。 解说:在法庭上,公诉人表示,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经销漏电保护器,必须到工商部门登记并报当地劳动部门备案,而被告不但没有办理相关手续,周建芳就连最起码的经营执照都不具备。 公诉人:有没有经营执照。 周建芳:没有。 解说:在法庭上,被告的律师表示,因两人文化水平较低,所以并不知道销售的商品不合格。但公诉人指出,即使认识水平不够,但放任问题的出现也应承担责任。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的审理中。 主持人:看到这里呀,我在想:如果这两名被告能多学习一些相关法律相关知识,如果这两名被告所在的经营场所能够监管的更加严格一些,那么这起事故或许就不会出现。通过这起案件,我们也要提醒消费者:购买关系生命安全的产品时不要只图便宜,应该到正规商店或正规厂家购买。而有些商家呢,也不要贪图小利惹出大麻烦。(编导:朴实) 新闻线索、维权投诉,请拨打010—84720124 相关专题:法制播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