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岁妇女身患梅毒仍卖淫 被判传播性病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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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10:45 法制播报 | ||||||||
《法制播报》3月30日播出节目《卖淫女明知身有性病继续害人 面对刑罚追悔莫及》,以下为节目实录。 主持人:好多嫖客家里都是上有老下有小,因为一步失足,闹得家庭分崩离析,而卖淫嫖娼的危害还远远不止于此。从事卖淫活动的人,是性病的高危人群,一旦染上,带来的可能是终身的创痛,而妓女为了赚钱,又往往昧着良心去传播性病。比如说下面这个妓女,
配音:他就是朱冬梅,别看她年纪大,长的也不咋样,可是干这行却有些年头了,最可恶的是她在明知自己患有梅毒的情况下,仍然从事卖淫活动,提起这梅毒可是够恐怖的,在古代这就是一不治之症,谁要是得上了,只有等死的份了,就是在今天患上梅毒也是危害无穷,不仅给心理生理带来伤害,还会殃及后代,如患了梅毒的孕妇就及有可能遗传给婴儿,去年冬天经过充分调查取证,法院对犯罪嫌疑人朱冬梅传播性病一案进行了宣判。 法官:被告朱冬梅犯传播性病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配音:随着法院的宣判,朱冬梅也将为自己的犯罪行为付出坐牢的代价。 记者:你哭的成分有没有这总感觉很后悔呢? 朱冬梅:也后悔的,不该跟他们来往的。 配音:现年46岁的朱冬梅,家住浙江省千金镇农村,有丈夫和一男一女两个孩子,在2002年朱冬梅就曾因为从事卖淫活动而被余杭分局收容教育过,可是朱冬梅为什么要离开老家来到瓶窑从事卖淫活动呢? 记者:你是没有丈夫的吧? 朱冬梅:我有丈夫的,不好的,在外面做生意,和我在萧山的一个朋友在一起的,我丈夫和我感情不好的,我关十个月,我这么大年纪了,我无所谓,但我儿子、女儿…… 配音:这个时候才想起自己的儿女可是晚了点,再说和丈夫感情不好也不能去从事违法活动呀,而谎称不知道自己患有梅毒就更是错上加错了。 记者:你知不知道自己有性病? 朱冬梅:不知道,确实不知道。 记者:有没有不适的感觉呢? 朱冬梅:没有我就觉得我以前生小孩有妇科病,不知道有梅毒。 配音:其实,因卖淫刚从收容所释放出来的朱冬梅就被当地公安部门列入这项工作的管理范围,因有卖淫前科,公安部门有针对性地带她到余杭区第三人民医院检查。 民警:这个案子好就好在因为性病收容教养前科,公安机关也已经带她去做过病历了。 配音:面对有梅毒记录的病历,朱冬梅也不得不承认自己是知晓患梅毒的,早知今日何必当初,此时此刻,流在多的眼泪也是没用的,还是洗心革面从新做人吧! 主持人:孔子说: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而这个妓女是揣着明白装糊涂,明知自己有梅毒,还舍不得放弃皮肉生涯,这种行为用俗话来说是缺德,从法律角度来讲,她的犯罪也转变了性质,不再是简单的卖淫嫖娼,还构成了传播性病罪,法律的惩罚也将格外严厉。本来卖淫这事儿,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但那些和朱冬梅发生关系的嫖客,也成了受害者。过去有个艾滋病患者接受采访时坦白,他染病的原因也是一时没管住自己,嫖了回妓。他说看到诊断结果的时候,连杀了那个妓女的心都有。但杀了她又有什么用?这时已经一切都晚了。在诱惑的背后,总藏着危险,以健康甚至生命为代价来找乐儿,其实是最愚蠢的行为。(编导:张希) 《法制日报》社影视中心《法制播报》 电视节目全国播出网 新闻线索、维权投诉,请拨打010—84720124 相关专题:法制播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