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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化北京警察李忠义的身份标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7日05:26 中国青年报

  “一个太原警察把一个北京警察打死了,而且是纠集了9名社会闲散人员做打手,其中有6名刑满释放人员。”这就是5月9日以来,媒体“轰炸式报道”给很多人的印象。“警察打死警察”案成为全国性的新闻事件。“这件事已经在太原传得沸沸扬扬,影响很坏。两个警察谁都不在乎谁,都是吃公安饭的嘛!”在太原开出租车的张师傅说。(5月15日《暸望东方周刊》)[点击此处进入新浪论坛讨论]

  我几乎可以从“一个太原警察把一个北京警察打死了”这句表述中听出莫名的兴奋。事情似乎很显然,假如此事件中的某一方没有警察身份,公众对这起案件的关注度或许不会有如此之高。正如公安部新闻中心处长郭蓓所言:正好碰到这么没素质的人,正好这个人是警察,正好受害者也是警察,两个都是警察,大家才会这么关注。三个“正好”,使“警察打死警察”几成奇迹。可我以为,我们的当务之急,是淡化受害者李忠义的警察标签,还原其公民身份。

  淡化,是因为自始至终,李忠义并非死于其警察身份。当李忠义与刘立民在路上发生争执时,李忠义并没有身着警服,所驾亦非警车,他只是太原的一位普通旅客。当然,更是一位公民。案件的起因是在路上因堵车而与刘立民的一番争吵,而偶尔的争吵,任何一位公民都可能遇到这种情况。至于刘立民之所以纠集人员“教训”他,只是因为他“觉得一个外地人竟然敢诈唬自己”,亦非因为其警察身份。

  淡化,更是出于对于公民安全环境的关注。老实说,我很害怕“警察打死警察”的群体兴奋背后所隐藏着的一种潜台词,那就是“活该”,并因此而忽略了一个公民死于特权意识膨胀之下的基本事实。因为我们中间的大多数人,其实都可能像李忠义一样,身在他乡,既没有穿着警服,也没有驾警车。那么,当我们一旦遭遇“刘立民”的时候,是不是就活该被“教训”呢?

  我注意到,报道中,刘立民所在太原市公安局尖草坪分局督察大队队长李凤林分析当时的情况时说:“当时一是双方没亮明身份,二是两个人都较冲动才酿此惨剧。”言下之意,此事纯属“大水冲了龙王庙”,但言外之意又是什么?是不是没有警察身份就活该挨打?这也是需要我们淡化李忠义所具有的警察身份的原因。

  但是,淡化死者的警察身份,并不意味着淡化对此事件的关注。我们必须还原受害者的公民身份,却不能淡化太原警察刘立民的特权标签。对“警察打死警察”一案,北京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一位警官认为:“这只是个人行为,不值得媒体如此关注此事”。太原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则认为,刘立民“平时表现一直不错,但一时冲动,是激情犯罪”。并认为此案是一时的激情犯罪,导致好警察打死另一个好警察的悲剧。这样的“淡化”令人费解,至少,这种“淡化处理”显然不足以达到警示所有公权力者切勿恃权骄纵之目的,也不足以提请全社会对于治安环境的关注。

  作者:杨耕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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