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太原警察打死北京警察:做不坏的警察很重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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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7日00:37 新京报 | ||||||||
我有位在电视台做法制节目的朋友,每次报选题都是公安题材,问其原因,他说:“观众就是喜欢看有大盖帽的节目。”的确,官兵抓强盗这一主题,无论角色、情节如何置换,永远是人们兴趣所在。任何事儿掺上警察,往往意味着有矛盾、有冲突。最近发生的太原警察打死北京警察一案,本是一出令人生憾的惨剧,却由于两地警方坚持宣称己方警员是好警察,而被赋予了戏剧性效果。[点击此处进入新浪论坛讨论]
我也曾是一名警察。毕业那年,留言册上最多的一句话是:“希望你以后做个好警察!”那时,好警察在我们心目中的标准,是影视剧里的孤胆英豪,新闻报道里的壮士英模。可四年警察做下来,这一标准在心目中反而渐渐模糊。 我有过“很利索、业务素质相当好”的同事,他们因屡破大案受过表彰,却曾因酒后开车受过处分;也接触过“工作认真,性格不错,与同事处得也好”的警察,人缘很好,但因业务能力太差,大家都不愿与其搭档。警察身份在许多人眼里,意味着一种除暴安良、伸张正义的价值观,身在其中后,却更大程度上将其视为一份职业。我不知道衡量一名警察好坏的标尺何在,但法律会告诉我如何做一个“不坏”的警察,那就是严格执法、恪尽职守。倘若每个警察都能做到“不坏”,也很不容易。 那么,为什么北京、太原两地警方要在真凶归案、真相大白之后,纷纷强调本地警员“好警察”的身份呢? 笔者认为,北京警方除了为死者讳,主要是为抵消负面报道引起的公众联想。太原警方之所以对主犯刘立民口下留情,也是努力想把这一恶性事件弱化为“修养不够、情绪激动”的偶然之举,便于推卸己方的失察之责。 尽管双方各执一词,却有一个共同的初衷,那就是,大家都想通过强调“好警察”的身份,挽回这一事件对警察形象,至少是本地警察形象的负面影响。 然而,正是这些所谓的弥补工作,对警察形象造成了更大程度的损害。你说“业务素质好”、“性格不错”就是“好警察”,那么,一个能叫来数名暴徒,将同行活活打死的“好警察”是不是比好心办坏事的“笨警察”更可怕呢? 你说“个案不能代表警察的整体形象”,可公众对警察形象的感知,恰恰是由一个个鲜活的人和一件件具体的事构成,很难想象,一个公民在派出所遭遇一名户籍民警的冷硬横推,在大街上遭遇一名巡逻民警的违规查证后,回家打开电视,还会相信屏幕里的某个典型能代表人民警察的整体形象。 相反,广大民警的孜孜努力、公安烈士的汩汩热血,就是在“好警察”的一桩丑闻中付诸东流的。 长期以来,对警察宣传的固有思维,一直满足于“高大全”式英雄的塑造,“爱岗敬业、深夜加班、妻病不归、年节无休、大义灭亲、不徇私情……”几乎成为程式化的说词。可公众对警察印象的感知。这样,使得电视里的警察与现实中的警察脱节。如果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就得多几分踏实,少几分浮夸。 公众需要的是真相与事实,而非被告知谁是好警察,谁是坏警察。如果一定要进行判断,当务之急,应该是教会所有的民警如何做一名“不坏”的警察。 何帆(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 相关专题:太原警察打死北京警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