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杀警官家属称县领导要求遗体29日必须火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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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9日01:51 新京报 | ||||||||
本报讯 潘余均的家属昨日称,潘的遗体29日必须火化出殡。家属还表示这是京山县领导昨日下午约见潘的妻子张银兰等人时要求的,如果今日不将遗体火化出殡,有关方面将进行“强制火化”。昨晚,京山县殡仪馆内,潘的亲属陷入了出殡前的忙乱。“我们不得不接受这样的安排。”一位亲属说。但此消息未能得到京山县有关方面证实。 昨日,当地电视台播出广告称,潘余均的好友可参加今日的追思会。
县领导要求今日必须火化 潘余均的家属称,昨日下午,京山县有关领导约见了潘余均的妻子张银兰及其他几位亲属,在约见中,京山县领导要求潘家必须在29日将潘余均的遗体火化并出殡,否则,将强制执行火化。 出殡前仪式定名为追思会 潘的家属还介绍,这次约见同时要求,29日出殡前的仪式定名为追思会,而非追悼会,公安民警可以参加,但要着便装,送葬时只能用四辆警车。潘余均的一位亲属告诉记者,他原来设想出殡时由8名民警护灵,但看来是不可能了。 京山县火葬场在殡仪馆北10公里处,火葬厂旁500米外即是公墓。追思会后,潘余均的遗体即送去火化,至于遗体火化后是否立即下葬,家属们表示并未接到通知,也不清楚墓地具体位置。 坟墓主人清洗潘余均血字 潘在黄陂一处墓地里自缢身亡,坟墓主人的儿子认为潘死在父亲坟边,还在墓碑上写下血字,“太晦气”。昨日,这位姓严的村民想用水把血字清洗掉,但未成功。 潘余均吊死在一株槐树上,槐树旁边就是一座坟墓,坟墓的白色墓碑上,有他用鲜血写下的“我冤枉”三个字,十分醒目。坟墓主人是一名姓严的男性。“他怎么选这个地方?”坟墓主人的儿子严某费解地说。他说,潘余均选择在父亲坟墓边的树上自杀,也就算了,但他不该在墓碑上写血字。根据当地风俗,这是对死者的极大不尊重。 严随后提来一桶水和一把刷子,水里还特别加了洗衣粉。他往墓碑上的血字上泼水,用刷子使劲刷。但刷了半天,血字没见退色。严只好放弃。《南方都市报》供稿 相关专题:湖北杀妻冤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