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人员帮一打工妹要回400多元欠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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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3日14:34 内蒙古晨报 | ||||||||
内蒙古晨报报道(记者 张彩霞)被拖欠工资,一外地来包打工女心灰意冷,临回老家前求助劳动部门,劳动监察人员现场办公,为她要回了工资,使她得以及时返乡。 事发当天下午5时20分左右,包头市劳动监察大队接到一位陕西籍打工女的投诉。该打工女称,她在包头市昆区某饭店打工,店主拖欠她一个月的工资以及押金400多元。听明情况后,队员们耐心地给她解释,因为她投诉的饭店在昆区,应该到昆区劳动监察中队投诉
此时,监察队员无意中发现该打工女的表情一下子变得很失落,也很无助,队员们仔细追问其中原委。原来,该打工女已买好了当天晚上的返乡火车票,她没时间去找昆区中队投诉,而且她现在身无分文,即使待下来也没有钱住宿、吃饭。了解到这样的情况后,队员们立刻汇报了领导,当即找到饭店老板。老板称是由于该打工女违反了饭店规定才罚了她的钱。对此,队员们明确告诉老板,收押金本身就是不对的,拖欠工资更是不允许的。最终,在队员们的耐心说服教育下,老板当场将拖欠的400多元支付给了打工女,打工女及时赶上了返乡的火车。 相关专题:内蒙古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