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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营配送部经营信函寄递业务非法获利2.5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7日13:19 内蒙古晨报

  内蒙古晨报报道(记者 瑶兰 通讯员 黄征)6月7日,包头市工商局、昆区工商分局和包头市邮政局联合开展了邮政信函快递业务执法检查。

  此次检查中,联合检查组在青山区幸福路17号街坊查获非法从事信函快递邮件寄送业务的申通物流配送部。经查,申通物流配送部从2004年7月开始从事申通快递信函寄递业务,从全国各地其它城市寄往包头申通信函快递邮件约20000份,从包头寄往全国各地其它城
市申通信函快递邮件约5000份,非法获利2.5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和《内蒙古自治区邮政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信函、明信片和其它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寄递由邮政企业专营。申通物流配送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和《内蒙古自治区邮政管理办法》中的规定,擅自经营信函、明信片和其它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寄递业务。

  包头市工商局、昆区工商分局、包头市邮政局联合执法检查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查封了包头市青山区申通物流配送部。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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