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六人吃火锅中毒引发纠纷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8日18:26 内蒙古晨报 | |||||||||
内蒙古晨报报道(记者 林昱 瑶兰)日前,包头市青山区一帮朋友聚会吃火锅,尽兴之余发生了意外——6人全部煤气中毒,出现恶心、头晕症状,其中一人当场晕倒。 ★消费者:饭店消费煤气中毒 据当事人郑先生介绍,7月12日中午12时40分,我们一行6人去包头市青山区便三元
★火锅店:有病看病 不能讹人 7月20日,记者采访了便三元火锅店负责人刘女士,她对此显得无可奈何。她说:“事出在我们店里我们自然要对消费者负责,但这6人后来确实是得寸进尺,老来要钱,这应属于讹诈行为。煤气中毒在我们店里是第一次遇到。7月12日中午,他们一行6人前来用餐,定在二楼雅间。我们店的火锅是燃烧木炭,无烟,正值夏季理应打开门窗纳凉通风,即便是冬天通常也是开门让空气畅通的,但这6位消费者全不顾夏季的天热,要求关门闭窗,并要求服务员放下窗帘,造成空气不流通,又加上酒喝得多,不知怎么就发生了煤气中毒。当时6人中有一位女士昏迷,其他5人是清醒的。到医院后6人都吸高压氧以确保安全,有3人输液治疗,另2人没事未输液。我们店第一次为消费者支付了医药费2000元钱,第二次应他们要求又支付了2000元钱,从医院出来时他们都没事了。 7月19日,其中2个未输液的男子和一个女子来到我们店,还跟我们要2000元医疗费,我们没有支付。我认为有病看病,花多少钱可以双方协商解决,我们尽力,但不能老来要钱。到底要怎么解决,双方可以坐下来协商,如果他们以此讹诈,那我们只能走法律程序了。我们是本着尽心尽责的态度的。” 相关专题:内蒙古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