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雇用员工还在收取押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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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9日14:03 内蒙古晨报 | |||||||||
内蒙古晨报呼市热线4965599消息(记者 杨彩琴)本报近期接到不少反映用人单位收取求职者押金的热线电话,记者针对此种情况作了调查。 ★求职者:不交押金,很难找到工作 从赤峰来呼打工的郑女士说,她的学历不高,她只能找些售货员或服务员之类的活
一位在某公司工作的工人说,老板不太信任员工,用押金的办法控制员工的去留,很不妥。 ★用人单位:不收押金怎样管理职工? 记者随后采访的公司经理均称,收押金是为了职工更好遵守公司的制度,潜意识里也是在留职工,尽量不要跳槽。 ★执法部门:不允许收押金 呼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一中队的乔队长称,用人单位是不允许收取押金的,一旦接到这类投诉,他们会指令用人单位退款。 ★律师:建议用劳动合同约束对方 内蒙古文盛律师事务所的徐海军律师说,用人单位收取职工押金是不合法的,公司可以用签订劳动合同的方式保障员工不轻易去留,这样的方式更合法一些。如果哪位员工擅自离开,可通过法律手段挽回其造成的损失。 相关专题:内蒙古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