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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川县哈乐镇林工站工作人员无权罚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2日18:03 内蒙古晨报

  内蒙古晨报呼市热线4965599消息(记者 李爱平)“从6月份至今,武川县哈乐镇林工站工作人员打着禁牧的旗号,多次向我们罚款,有时给开张白头条,有时连白头条也不出具,直接罚款了事,罚款数额100-2000元不等。”近日,家住呼市武川县哈乐镇乌素图、小梁子、黄岱沟村的部分村民告诉记者。

  村民们称,自从2003年开始禁牧以来,镇里的这几名林工站工作人员经常是这样收
罚款的。他们对林工站工作人员的这种做法表示怀疑,认为林工站工作人员没有罚款权。

  事实真相究竟如何?记者电话采访了武川县哈乐镇党委书记邸国雄。邸书记表示,禁牧工作对于武川县哈乐镇而言是一项必须常抓不懈的工作,对于乡干部担任林工站工作人员有无罚款权一事,他认为林工站工作人员不属于行政执法工作人员,没有行政执法证件,自然没有罚款权。他还表示,对于此前被罚的村民,他一定亲自调查,争取给村民一个满意的答复。

  内蒙古融兴律师事务所郭锦云律师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林工站工作人员的做法是严重的违法行为,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此事结果如何,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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