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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一男子在桃李面包里发现苍蝇(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2日14:13 内蒙古晨报
包头一男子在桃李面包里发现苍蝇(附图)

李先生给记者看这个让他倒胃口的面包 内蒙古晨报实习记者 杨美玲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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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晨报报道(记者 林昱 实习记者 裴饰) 8月18日,包头昆区李先生致电本报称,自己购买的一个“桃李”面包里竟然有一只苍蝇,令人倒足胃口。

  记者看到李先生带来的面包,打开透明包装纸,一只苍蝇赫然映入眼帘。

  李先生说:“8月15日,我在昆区阳光小区一个便民超市购买了一个桃李面包厂生产
的面包,回家打开包装正准备吃时,突然发现一只完整的苍蝇趴在面包上,顿时感到恶心欲吐,食欲全无。随后,拨打了面包包装袋上打印的厂家电话,对此厂家未多作解释,派来了昆区经销部经理,然而来的人非但没有作任何解释或道歉,而且态度生硬。提到解决方式,昆区经销部经理甩了一句‘只赔偿10个面包,不要算了’。如此对消费者极不负责任的态度和语言让人实在难以接受。”

  气愤的李先生要求厂家收回这批面包,以示对广大消费者负责。另外,允许消费者参观面包厂家卫生环境,让消费者放心。最后,对于自己吃出苍蝇的事件,桃李面包厂家应当面道歉,并给予解释,他不在乎赔偿多少。

  对此,记者采访了位于包头市东河区南门外1号的桃李面包厂负责人郑先生。他解释,面包出现飞虫虽是不允许出现的问题,但出现也是客观存在的个别现象。国家在食品生产管理上属分类管理,大众食品的管理不是要求特别严,即产品出厂是抽检。尤其是最近厂房搬迁,造成生产管理出现瑕疵,影响了产品质量。根据内蒙古食品质量有关规定,食品出现问题的解决方式是消费者可以退货、退换;或根据情况按5-10倍同等食品价值赔偿。有的消费者以食品出现问题提出5000元或20000元赔偿,是不合理的。按明文规定,消费者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诉,厂家可以执行执法部门的相应处罚。

  产品出现问题,厂家完全可以向消费者当面道歉,这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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