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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一男子在医院里停车 四轱辘被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3日14:16 内蒙古晨报

  内蒙古晨报报道(记者 赵利燕) 马先生的父亲因病在内蒙古科技大学第一附属

医院(以下简称一附院)住院,8月17日晚,他开着自己的
昌河
汽车到医院护理父亲,把车按指定车位停放在住院部楼下,第二天一早却发现车的四个轱辘都不见了。

  ★车轱辘不翼而飞

  接到热线电话后记者赶往一附院,马先生和哥哥正在车旁无奈地徘徊着。马先生说,17日晚上9点半他把车停在住院部2号楼的指定车位,上楼给父亲陪床。第二天早晨8点,马先生的哥哥来医院看望父亲,刚走到住院部2号楼下就看到弟弟的车的四个轱辘不见了,整个车用砖头和木板简单地支撑着,便赶忙给弟弟打电话,随后两人向一附院保卫科反映了情况并报了警。事后,却没有得到院方满意的答复。

  ★保卫科:协助调查

  记者采访时,一附院保卫科的一位保安回答:他们已经向公安部门报了案,这种事情也是第一次发生,保卫科只有协助公安部门调查的权力。每天医院的正门有保安一天24小时值班,没有发现异常,只有车棚门直接通在外面的马路上,每天晚上10点半到11点就已经关门。这几天医院西墙正在施工,小偷很可能是从那里出去的。

  ★院办:不知道

  因为事情迟迟得不到解决,马先生自己花钱买了轱辘重新安上。出乎意外的是,在记者采访一附院院办负责人时,他表示不知道车丢了轱辘的事情。当记者告诉他已经报了案时,他回答:处理结果等公安部门破了案再说。

  ★律师:医院承担过失责任

  就马先生在医院停车丢轱辘一事,内蒙古铭法律师事务所的严律师回答,患者家属停车与超市购物存包性质一样,消费者超市购物与超市形成消费合同关系,医院里虽然不收取停车费,但是患者看病已经与医院直接形成了医患合同关系,同时也间接形成了存车合同关系。医院里有保卫科却形同虚设,所以医院应承担过失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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