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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生抱走酒吧电脑 声称为了抵工资被抓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15:48 内蒙古晨报

  内蒙古晨报报道(记者 刘慧敏) 在一酒吧打了三天工后便抱走了酒吧内价值8000余元的电脑,声称要以此抵三天的工钱。21岁的邓某最终因涉嫌盗窃被警方刑拘。

  据侦办此案的包头市公安局白云路派出所的民警介绍,邓某于8月13日到昆区白云路上的一家酒吧打工。干了3天后,16日早晨6点,邓某从酒吧楼下库房和楼上小包房内抱走了一台电脑主机和一些电脑主板、内存条、显卡等零部件,价值共8000余元,并分别于16日和
21日将这些零配件卖到青山区九星电子大楼附近的收电脑摊和昆区海德电脑城收旧电脑摊,获款270元。

  据警方了解,邓某拿上这些东西后对前来找他的女友说:“我在这儿干了3天,我也不要工资了,就把这些东西拿走抵工资。”其女友听了邓某的话后没有阻止男友,还帮男友将东西运回家,并和男友一道去找市场出售。二人卖电脑所得都用于上网、吃饭,花得一分不剩。

  酒吧老板第二天上班后发现电脑主机和零部件被盗,向酒吧当班服务员作了了解。据了解,邓某抱着电脑出门时曾被一名女服务员撞上,邓向女服务员解释为“老板让拿去修理”。老板闻此情况,向辖区的白云路派出所报了警。

  派出所民警立即对邓某和其女友展开调查。邓本以为自己去酒吧打工时没留下任何身份证明,警方不会轻易抓到他,没料到,24日警方锁定其住地,并于当晚将其和其女友一并抓获。25日,邓某和其女友均被警方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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