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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兄弟招女大学生卖淫狡辩称提供就业机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0日06:29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江津农民杨福海、杨福云、杨福洪3兄弟,非法成立“大学生俱乐部”,招募70多名女大学生从事卖淫犯罪活动。昨日,重庆市沙坪坝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杨氏3兄弟的行为已构成引诱、介绍卖淫罪,分别判处杨福云、杨福洪、杨福海有期徒刑5年、5年、6年,并处以罚金。

  校内打广告招聘女大学生

  杨氏3兄弟均只有高中文化,老大杨福海今年也才39岁。2004年6月,老二杨福云在未取得合法经营手续的情况下,出资开办“大学生商务俱乐部”(后更名为企业家俱乐部),杨福海、杨福洪随后入伙。俱乐部提供“商务助理”,陪客户聊天、旅游、公关应酬、休闲娱乐等。

  俱乐部成立后多次在报纸上刊登“招聘聪慧、阳光、时尚的在校大学生和商务女性”等内容的广告,也常在大学校园内张贴招聘广告,大量招聘在校

女大学生到俱乐部从事兼职或专职工作。同年12月3日凌晨,沙区警方查处了位于华宇广场的该俱乐部,抓获杨氏3兄弟。在当场搜出的成员登记表上,记录的有名有姓有身份证号码的女大学生就有70多人,此外还有个别社会女青年,其中被证实有卖淫行为的有五六人。

  “我是为她们提供就业机会”

  该案此前曾两次开庭审理,庭审中,面对检察机关的指控,杨氏3兄弟都坚决予以否认。杨福云辩称,现在大学生就业压力很大,“我开办俱乐部招募大学生,是为了缓解大学生就业困难,为企业提供商务助理,并非组织大学生卖淫。”他称,俱乐部大部分员工向客户提供的都是正常的商务应酬服务,“至于其中少数人卖淫,我并不知情,我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老大杨福海辩称:“对要求提供性服务的客户,我都予以了拒绝,至于员工与客户私下发生性交易,我就不知道了。”杨福洪辩称,自己文化不高,不懂经营,在俱乐部只负责后勤杂务。

  女大学生卖淫当场被捉

  尽管3人全盘否认犯罪事实,但公诉人当庭出示的21份证人证词却给了杨氏3兄弟沉重一击。这些证人都曾是该俱乐部会员,绝大多数都是市内各高校的在校女大学生。2004年12月2日在沙区某酒店从事卖淫活动、被警方当场抓获的某大学女生蒋某在证词中称:当天下午,杨哥(杨福洪)电话通知她和另外两个女会员到该酒店“出单”。和客人见了面后,客人对其中两个会员不满意,杨哥就另外叫了一个会员来。随后,蒋某在和其中一个客人发生性关系时,被警方当场抓获。

  蒋某在证词中称,如果有客人打电话要求“出单”,俱乐部就会电话通知她们,告诉见面地点和客人的电话、车牌等。

  “荤单”就是提供性服务

  据该俱乐部会员介绍,她们出单分“荤、素”两种,“素单”是陪客人吃饭、聊天等,价格在400元以上。“荤单”就是提供性服务,价格在800元以上。会员除交给俱乐部300元—400元“管理费”外,其余全部归自己所有。一名女大学生在证词中称,第一次出单,是杨哥帮她讲的价,“完事”后,客人给了她800元,她交500元给俱乐部,其中100元是新会员“信誉金”。许多女大学生在证词中均称,杨氏3兄弟常用语言暗示她们:“放开些”、“与客人发生出轨行为俱乐部不反对”、“有些客人不注意安全措施,你们要说服他们……”记者徐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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